一、食品添加劑標識管理制度的含義
食品添加劑標識是指在食品添加劑包裝容器上或附于食品添加劑包裝容器上的一切附簽、吊牌、文字、圖形、符號說明物。
食品添加劑標識管理制度是指監督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對食品添加劑產品標識標注進行監督管理的措施或方式。
二、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的內容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要求食品添加劑應當有標簽、說明書和包裝。
食品添加劑標簽必須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
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應當載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許可證編號;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生產者對標簽、說明書上所載明的內容負責。
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
食品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
食用香精的標簽標識有特殊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0-2011《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食用香精產品標簽標識應符合QB/T 4003《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這個標準規定了食用香精標簽有關文字、內容的基本要求。
《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將食用香精按產品包裝形式分為“最小單體包裝”及“最小單體外使用的包裝”,兩者標簽要求標識的內容上有所差異。其中——
“最小單體包裝”標簽強制要求標識產品名稱和型號、配料清單、凈含量、制造者、分裝者、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示和貯藏說明、產品標準號、許可證號、警示語“不可直接食用”等內容。對于“最小單體外使用的包裝”標簽,其標識內容較少,只需標識產品名稱和型號、凈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示和貯藏說明、許可證號(適用于在國內生產并在國內銷售的食用香精產品)等內容。
另外,《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還規定了食用香精非強制性標識的內容,主要有產品的批號或代號、適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以及為避免用戶誤解或混淆食用香精的真實屬性、物理狀態或制作方法,可以在產品名稱前或產品名稱后附加相應的詞或短語,如水溶性香精、油溶性香精、拌和型粉末香精、微膠囊粉末香精、乳化香精、漿(膏)狀香精和咸味香精等。
2011年批準的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對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簽標識提出了相關要求。GB26687-2011《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規定,復配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晰、明顯,容易辨識,不得含有虛假、夸大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復配食品添加劑產品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標明:產品名稱、商品名、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各單一食品添加劑的通用名稱、輔料的名稱,進入市場銷售和餐飲環節使用的復配食品添加劑還應標明各單一食品添加劑品種的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許可證編號;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標簽上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進入市場銷售和餐飲環節使用復配食品添加劑應標明“零售”字樣;法律、法規要求應標注的其他內容。進口復配食品添加劑應有中文標簽、說明書,除標識上述內容外還應載明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可以使用外文,可以豁免標識產品標準代號和生產許可證編號。
三、食品添加劑生產環節標簽標識的監管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產品標識標注規定》和相關標準規定,進一步加大對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食品添加劑是否有標簽、說明書和包裝;標簽是否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標簽、說明書是否載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分或者配料表;是否載明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是否載明產品標準代號、貯存條件、生產許可證編號;是否載明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用量和使用方法;是否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是否含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發現問題及時依法處理。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并同時報告國家質檢總局。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打假,嚴厲查處制售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行為。對食品添加劑實物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內容不符的不得出廠銷售,嚴厲打擊食品添加劑標識虛假標注行為。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和包裝,應當依法依職責予以查處,要求企業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不符合規定的,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對違法行為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食品添加劑解讀
專家支持:國家食品質檢中心(上海)高工 顧宇翔
葉酸
葉酸化學名蝶酰谷氨酸,呈淡橙黃色結晶或薄片,約250℃變暗,溶于熱的稀鹽酸,略溶于乙酸,微溶于甲醇,不溶于乙醇、丁醇、醚、丙酮、氯仿和苯。
葉酸在空氣中穩定,但受紫外光照射即分解失去活力。其在酸性溶液中對熱不穩定,在中性和堿性環境中十分穩定,100℃下受熱1小時也不會被破壞。
葉酸天然廣泛存在于動植物類食品中,尤以酵母、肝及綠葉蔬菜中含量比較多。
葉酸是人體在利用糖分和氨基酸時的必要物質,是機體細胞生長和繁殖所必需的物質,也是胎兒生長發育不可缺少的營養素。
GB14880—1994《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葉酸的使用量見下表。
肉桂油
肉桂油為樟科植物肉桂的干燥枝、葉經水蒸氣蒸餾得到的揮發油,為黃色或黃棕色的澄清液體;有肉桂的特異香氣,味甜、辛,露置空氣中或存放日久,色漸變深,質漸濃稠。肉桂油在乙醇或冰醋酸中易溶。
肉桂油是重要的食用香料之一,具有濃郁的香味,廣泛運用在各種需要增香的食品中,目前尚未有研究證實其對人體健康會產生明顯損害。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中國肉桂油可作為食品用天然香料使用。
麥芽酚
麥芽酚為白色晶狀粉末,具有焦奶油硬糖的特殊香氣,稀溶液具有草莓樣芳香味道。1克麥芽酚可溶于約80毫升水、21毫升乙醇、81毫升甘油或28毫升丙二醇。
麥芽酚是一種廣譜的香味增效劑,具有增香、固香、增甜的作用,可配制食用香精、化妝品香精等,廣泛用于食品、飲料、釀酒、化妝品、制藥等行業,目前尚未有研究證實其對人體健康會產生明顯損害。
GB 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麥芽酚可作為食品用合成香料使用。
月桂酸
月桂酸為白色針狀晶體,微有月桂油香味,不溶于水,可溶于甲醇、乙醚、氯仿等有機溶劑,微溶于丙酮和石油醚。月桂酸在常溫常壓下穩定。
月桂酸是重要的食用香料之一,具有濃郁的香味,廣泛運用在各種需要增香的食品中。GB 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月桂酸可作為食品用合成香料使用,并可作為食品加工助劑中的脫皮劑使用。
《消費指南》2013年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