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招鑒別調味品是否添加著色劑
辣椒醬、番茄沙司等常用調味品原則上是不能或限量加入著色劑的,對于是否加入著色劑,可以從以下兩方面鑒別:
一是觀察調味品的色澤,不能紅得太鮮艷,要深紅或紅中略帶黑,因為上述調味品在加工過程中必定要受到高溫處理,高溫對其原料的本色即紅色會有一定的破壞,加工后的成品保持不了原料外觀上的本色;
二是可以在一張白紙上放置部分調味品,在日光下曝曬,一般1~2天后如果紙色變黃而調味品紅艷如初,則可能添加了人工著色劑。
乘機時正確攜帶移動電源
上海市消保委最近提醒消費者在乘機過程中,應正確攜帶或托運充電寶、鋰電移動電源:
根據國家民航管理部門規定,嚴禁將鋰電移動電源放入行李托運。額定能量在100Wh(含)以下,屬于消費者個人自用內含鋰電池的便攜電子裝置(照相機、攝像機、手機、電腦等)可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額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等于160Wh的,需提前到值機柜臺申請批準,開具批準放行單后每人最多可隨身攜帶2塊;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不能通過安檢。
符合要求的充電寶只能隨身攜帶,不能托運;但超出額定容量的或無標識、無說明、無生產廠家的充電寶都會被拒絕隨身攜帶。
出行前請計算好自己所帶充電寶或鋰電池的容量,建議根據自身攜帶的情況提前進行咨詢,以便獲得更多幫助。
WiFi使用后須及時關閉
目前,公共網絡WiFi覆蓋面越來越廣,逐漸成為黑客和不法人員入侵攻擊的對象。中國消費者協會前不久發布消費提示:消費者在公共場所不需要使用WiFi網絡時,建議及時關閉無線數據功能。為預防個人信息外泄,要記住以下6條要訣:
不要瀏覽不正規網站,適時更新防病毒軟件。做到適時更新、定期掃描,及時修復系統漏洞。為了避免上網時被跟蹤,建議消費者定期清理電腦中的Cookie。
不隨意登記身份信息,不輕易填寫詳細資料。在注冊網站、論壇登錄賬號時,消費者要盡量做到“有限提供”。在上網聊天時,也不要向陌生人泄露自己的姓名、電話和住址,尤其不能泄漏身份證號碼、賬號和密碼以及驗證碼等信息。
分級管理個人密碼,密碼設置務求多變。要為不同類型、不同用途的個人賬號設置不同密碼,對于一些涉及金融消費的重要賬號,要通過綁定個人電子郵箱或手機號、加裝數字證書或申請U盾、定期修改密碼等多重保護措施,加強對賬號的自我維護和管理。此外,最好也給手機設置鎖屏密碼。
安裝使用正版軟件,設置軟件正當權限。如需下載免費軟件時,盡量通過官方網站,同時用防病毒軟件對下載過程進行監控。很多軟件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消費者授權它掃描甚至讀取通訊錄、短信等個人敏感信息,消費者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不需要使用WiFi時建議及時關閉。在使用個人電腦上網時,不要輕易讓陌生人遠程操作自己的電腦。如在公共場所不需要使用WiFi網絡,建議及時關閉。
信息外泄要及時補救,保留證據主動維權。要對個人信息予以妥善保護或及時銷毀,不要隨意處置含有個人信息的快遞單據、交通票證和電子數據等。如發現個人信息可能泄露,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防止手機流量“偷跑”
前不久,中國消費者協會、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聯合提醒消費者:合理配置手機軟件,減少手機流量消耗——
1.盡量選裝流量監控軟件。很多軟件在智能手機開啟情況下默認為自動更新,在軟件更新過程中會產生一定流量。消費者可利用智能手機自帶軟件或者安裝第三方軟件監控流量使用過程,實時提醒流量使用情況。無需使用蜂窩數據網絡時,特別是在夜間休息階段,要及時關閉蜂窩數據連接。
2.退出應用程序軟件要徹底。一些視頻、定位服務、新聞推送以及社交類軟件,通常會在手機開機后在后臺自動運行,且通常默認為自動更新。因此,在暫時不使用相關應用程序時,建議通過任務管理器關閉應用程序,按“HOME”鍵返回桌面達不到退出應用程序的目的。
3.定期優化手機程序軟件設置。使用智能手機時,要根據手機運行狀況及時調整手機設置,定期更新軟件,優化應用程序。必要時,可選擇安裝手機安全類軟件,減少惡意病毒、惡意二維碼、垃圾短信、詐騙電話等騷擾甚至個人隱私信息泄露、財產損失等問題發生。
4.不隨意開啟蜂窩數據及漫游功能。手機在蜂窩數據開啟時,通常后臺程序會消耗一定的數據流量。對于數據流量需求較大的情況,例如更新手機應用軟件、操作系統、在線播放音視頻等,應盡量在WiFi環境下進行聯網操作。
手機漫游功能在開啟的情況下,若消費者在境外使用手機接收電子郵件、彩信,進行網頁瀏覽或使用其他數據服務,可能產生高額費用。建議在出游前關閉手機蜂窩數據及數據漫游功能,或選擇合適的境外數據漫游套餐。
網上低價清涼油假貨多
盛夏已至,清涼油等產品熱賣起來,然而一些網店充斥著不少魚龍混雜的清涼產品,這類產品的一大特點就是用超低價格吸引消費者。
比如清涼油,價格就從每盒兩元到數十元不等,消費者購買后要仔細辨別真偽后再考慮使用。冒牌清涼油大多味道刺鼻、穩定性較差、容易揮發,且驅蚊、止癢效果不明顯。如果購買渠道不透明、使用無效甚至產生不適,應棄用并考慮就醫。
微信購物需謹慎
經常瀏覽微信朋友圈的消費者會發現,開“微店”、啟動微創業的人越來越多。一般微友們通過微信朋友圈做起的“買賣”分兩種類型:一種是開“微店”,銷售服飾鞋包等小商品,但要繳納兩萬元微信風險保證金,通過微信支付平臺支付;第二種是當“中間商”,與相應的廠商合作,由廠商提供商品圖片,個人賺取中間差價,通過線下進行交易。
海口市消協提醒消費者,由于微信店的賣主多為個人,收款后是否發貨、貨品售后服務等不確定因素都增加了交易風險,所以購買仍需謹慎。消費者在形成買賣關系時應注意保留聊天記錄、銀行匯款單、賣家姓名、身份證號等作為憑證,來降低購物風險。另外,最好不要通過微信購買貴重物品。《消費指南》2014年6月刊
(責任編輯:)
聲明:
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質量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若需轉載本網稿件,請致電:010-84648459。
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質量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網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點擊《新聞稿件修改申請表》表格填寫修改內容(所有選項均為必填),然后發郵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網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