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兒童銀飾品、兒童推車、兒童家具、兒童輪滑鞋、嬰幼兒床和熒光棒等6種產品的質量安全風險警示,通報了在兒童用品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問題,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相應兒童用品時的注意事項。
兒童推車用紡織物
兒童推車是指供學步前兒童使用的一種工具車,可分為傘把式推車、輕便推車、雙座推車和普通推車等,其中部分多功能推車還可當作嬰幼兒搖椅、嬰幼兒搖床等使用。兒童推車的遮陽篷、座墊、椅背、安全帶、置物籃等主要部件均含有紡織物或由紡織物制成。這些紡織物在印染過程中常使用甲醛作為纖維素樹脂整理時的交聯劑,如果質量把關不嚴,紡織物中的甲醛殘留就有可能過高,容易通過呼吸、啃咬、皮膚接觸、吮吸接觸過紡織物的手指等途徑遷移到嬰幼兒體內,導致呼吸系統、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免疫系統等方面的疾病,給嬰幼兒身體成長帶來不良影響。
行業概況
童車,是指供嬰幼兒童臥、坐、學步、乘騎的車輛和游戲的小型玩具車。包括兒童自行車(鞍座高度在43~635mm之間)、兒童三輪車、兒童推車、嬰兒學步車和其他玩具車輛,這5類童車屬于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必須通過3C認證才能生產和銷售。
截至2013年12月10日,我國獲得3C認證的童車生產企業共504家,主要分布在廣東、浙江、河北、河南、江蘇、山東、湖北、安徽、福建、上海、天津等九省二市,而產業集中地主要為廣東、浙江、江蘇、河北(占獲認證企業數的76%)。
從產業分布區域看,我國兒童推車主要集中在江蘇昆山、浙江杭州和寧波、河南鄭州和廣東中山和珠海等,湖北漢川、福建、安徽也占有一定的份額。
而紡織物作為兒童推車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質量直接影響到整臺童車的衛生安全質量。目前,兒童推車用紡織物行業呈現以下特點:生產數量巨大,產品檔次低,科技含量低;技術設計研發缺乏設計質量安全評估,企業缺乏完整的檢驗手段;企業對原材料進廠把關不嚴,企業質量管理意識較為淡薄,缺乏有效的生產監控方法和生產技術上崗培訓。因此,加強流通環節的產品監管,打擊少數兒童推車企業假冒偽劣行為,才能維護企業、消費者合法權益,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局面。
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概述
針對兒童推車用紡織物中可能存在的甲醛危害,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組織開展了兒童推車用紡織物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依據GB18401-2010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FZ/T 81014-2008《嬰幼兒服裝》、GB/T2912.1-2009《紡織品 甲醛的測定 第1部分:游離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8629-2001《紡織品試驗用家庭洗滌和干燥程序》等標準要求,對自然狀態和清洗狀態下的兒童推車用紡織物分別進行檢測。結果發現,25批次、50個檢測產品(自然狀態和清洗狀態各25個)中,有7批次產品在自然狀態下的殘留甲醛含量值超過GB18401-2010中關于與嬰幼兒接觸的紡織產品中甲醛限量的要求(≤20mg/kg),存在甲醛安全隱患;而清洗狀態下甲醛含量均未超過20mg/kg,風險發現的比例為0%,說明清洗能有效降低兒童推車用紡織物中的殘留甲醛含量。
雖然目前國內外標準尚未對兒童推車用紡織物的殘留甲醛的限量進行規定,但歐盟的Eco-label、Oeko-Tex standard100等標準對紡織物上的游離甲醛提出了限量的要求,中國也制定了新的紡織品標準,規定了從2003年1月1日起,所有紡織品必須符合GB18401《紡織品甲醛含量的限定》。目前尚未見到國外對兒童推車用紡織物殘留甲醛含量監測情況的相關報道。
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針對兒童推車用紡織物的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兒童推車產品時要重視兒童推車用紡織物中殘留甲醛的安全風險。
1.要選擇正規渠道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切勿片面追求低價位產品。我國兒童推車屬于強制性3C認證產品,不要購買無3C標識、無廠名廠址、無聯系方式、無警示說明的產品。
2.購買時可拆開包裝聞一聞是否有刺激性氣味,若有較重的刺激性氣味,應盡量避免購買。
3.建議使用前對兒童推車用紡織物進行清洗并晾曬,這樣可加速殘留甲醛的揮發,有效降低甲醛的殘留量。
4.顏色過于鮮艷的兒童推車使用的染料往往較多,相對來說殘留甲醛的可能性更高,因此應盡量避免購買此類產品。
兒童家具
兒童家具作為3~14歲兒童使用的家具產品,具有色彩鮮明、造型可愛、功能尺寸更適合兒童使用等優點,但也存在一些結構安全風險和警示標識缺失等問題。近年來,關于家具產品安全性問題的報道屢見不鮮,全球兒童安全組織調研顯示:61.2%的兒童傷害發生在家中。兒童在使用家具過程中,銳利的邊緣對孩子造成的磕傷、劃傷,玻璃部件破碎對孩子造成的劃傷,門板縫隙、抽屜縫隙等對孩子造成的擠壓傷害,家具傾翻對兒童造成砸傷,甚至孩子在密閉式家具中產生的窒息等危害,都是由于兒童家具的產品結構安全不合格造成的。
行業概況
目前我國14歲以下兒童有2.2億,占全國人口的16.6%。雖然國內兒童家具起步晚,市場開發還處于起步階段,但卻具有較大的潛力。近年來,無論是國際兒童家具品牌、本土兒童家具品牌,還是國內成人家具品牌,對兒童家居市場愈加重視和關注。目前國內專業生產兒童家具的企業已經達到200多家,近半數企業分布在廣東地區,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也是兒童家具產品主產地。
由于大部分兒童家具企業由生產成人家具企業轉換而來,部分企業尚不能完全根據兒童生理及性格特點進行產品設計。加之兒童家具產品生產工藝簡單,行業門檻較低,中小型企業比重較高,企業質量意識淡薄,質量控制能力薄弱,缺乏兒童保護意識,兒童家具產品質量問題突出。主要表現為:結構安全存在設計缺陷,存在導致兒童磕傷、碰傷、砸傷、窒息等危險;警示標識不合格,存在產品被誤用隱患。
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概述
為評估兒童家具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組織開展了兒童家具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采集樣品40批次,主要依據GB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對兒童家具的結構安全(邊緣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間隙、折疊機構、翻門、翻板、封閉式家具、力學性能-柜類穩定性試驗等)和警示標識進行了檢測。
結果表明,22批次產品存在問題。其中,20批次檢出有邊緣及尖端,存在碰傷或劃傷風險;分別有3批次檢出穩定性不合格,3批次檢出抽屜未安裝防拉托裝置,存在砸傷風險;2批次檢出孔及間隙不合格,存在卡傷或夾傷風險;16批次檢出警示標識不合格,存在誤用風險。
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針對兒童家具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兒童家具產品時要注意產品存在的結構安全和警示標識缺失風險。
1.盡量選擇正規渠道購買兒童家具,對于無警示標識、無品牌型號、無適用年齡段標注、無使用說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
2.選購時應仔細觀察可接觸到的邊緣、尖端或突出部位是否進行了磨圓角處理,可通過手指觸摸來感受是否有扎手、割手的現象,避免選購邊緣、尖端、突出物未經處理的產品。
3.選購時應仔細觀察兒童家具上的孔及間隙是否有卡傷兒童手指的風險,避免購買孔及間隙設計不合理的產品。
4.購買柜類兒童家具時,應注意觀察其穩定性是否足夠好,可用手搖晃看是否有發生傾倒的風險,避免購買穩定性不好的產品。
5.購買封閉式兒童家具時,應注意觀察是否帶有透氣孔,避免購買無透氣孔的封閉式家具。
6.購買具有折疊機構的兒童家具時,應注意折疊機構是否有手動定位裝置,避免購買無手動定位裝置的產品。
7.購買有翻門、翻板部件的兒童家具時,應注意確認其翻門、翻板關閉的靈活性,過于靈活的產品在關閉時可能存在砸傷的風險,應避免購買。
兒童銀飾品
兒童飾品是指供14歲及以下兒童佩戴的首飾,兒童銀飾品主要包括項鏈、項墜、鎖、項圈、手鐲、腳鐲等。兒童銀飾品生產過程中,由于原料把關不嚴、生產工藝水平受限,或為了改善銀飾品性能、提高美觀度而人為添加等原因,可能導致銀飾品中鉛、鉻等有害元素含量過高。通過皮膚接觸、舔食等途徑,這些重金屬元素可以進入人體,并能在人體內不斷富集,具有一定的毒性,對于兒童危害更大。
行業概況
銀飾品是指以銀合金(銀為主要成分)為原料加工的飾品。按照國家標準GB 11887-2012《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的規定,銀飾品的純度主要為S800、S925、S990(即足銀)和S999(千足銀)。國內市場常見產品的純度主要為S925和S990。銀飾品按加工工藝基本上分為亮銀、原色銀(手工銀)、泰銀等3類。
近幾年金價不斷上漲,白K金和鉑金受推崇程度降低,銀飾品憑借價格低廉、外觀精美在珠寶市場上銷售量劇增。國內銀飾品零售主要在于商場專柜和各地連鎖店,高端的銀飾品常跟珠寶、黃金等首飾一起銷售,較為廉價的銀飾品則與一般飾品一起銷售。隨著網絡購物的發展,網上銀飾品零售額也在逐年上升。據調查顯示,2013年我國白銀消費大約1500噸(主要指銀飾及器皿)。
由于銀飾品的加工工藝簡單,設備投入小,因此,銀飾生產企業的規模迥異。我國的銀飾品業橫向連接較差,低水準、同類型的重復產品較多,市場種類繁雜、良莠不齊。同時,除了專門生產銀飾品的企業外,還有部分仿真飾品生產企業,主要集中于廣東、浙江等地。
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概述
針對兒童銀飾品中可能存在有害元素的情況,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組織開展了兒童銀飾品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采集樣品50批次,依據GB28480-2012《飾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規定》等標準要求,對兒童銀飾品中的鉛含量及鉛、鎘、鉻、鋇、硒、汞、砷、銻等8種有害元素的溶出量進行了檢測。結果發現,14批次產品鉛含量過高,長期接觸可能遷入兒童體內,導致貧血、引發多動、聽覺障礙、智力低下等癥狀;有害元素溶出量則均未發現問題。此外,檢測中還發現14批次產品銀含量不足,存在虛標銀含量的情況。
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針對兒童銀飾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兒童銀飾品時要注意產品存在的鉛含量超標風險。
1.要盡量選擇購買正規渠道銷售、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慎重購買景區、地攤等叫賣的飾品,切勿片面追求低價格。購買時要注意檢查包裝是否完整,是否有清晰的廠址、聯系方式和使用說明等,避免購買無產品信息(品名、印記、生產企業名稱、地址等)、無品牌型號、無檢驗合格證的產品,特別應注意查看是否有兒童首飾的標識,不要購買或給兒童佩戴供成人使用的飾品。
2.由于兒童身體處于成長發育階段,對有害重金屬元素的耐受量低,因此,建議不要給兒童長期佩戴飾品。同時,要指導兒童正確佩戴飾品,避免兒童舔食、啃咬飾品,防止鈴鐺等小配件被兒童吞咽,導致窒息等傷害。
3.在佩戴飾品過程中,如發現兒童與飾品的接觸部位發生過敏、炎癥等,要及時就醫,并停止繼續佩戴飾品。
兒童輪滑鞋
輪滑鞋俗稱旱冰鞋、溜冰鞋,是青少年及兒童青睞的運動用品。根據輪子的排列方式,輪滑鞋分為雙排輪滑鞋和單排輪滑鞋。兒童輪滑鞋是承載兒童體重的玩具,由于兒童自我保護能力比較弱,加之輪滑鞋本身可能存在的設計缺陷等,容易導致兒童在使用時受到割傷、劃傷、扭傷等傷害。近年來,媒體報道了不少兒童輪滑鞋傷害事故,其中輪滑鞋金屬銳邊造成的割傷和擦傷最為常見。
行業概況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輪滑產品生產基地和出口國,全國有數百家輪滑產品生產企業,有數百個輪滑產品品牌,每年的市場零售總額超過20億元。由于我國輪滑運動還處在初級階段,所以國內生產制造和銷售的輪滑鞋,多以休閑類的輪滑鞋為主,生產區域主要分布在廣東、福建、江浙地區,其中廣東是兒童輪滑鞋主要生產基地,在2012年中國輪滑鞋10大品牌企業排名中,廣東企業占到了8個。
目前,輪滑鞋銷售市場基本由商場或品牌專賣店、高校社團或俱樂部代理以及市場批發零售構成。其中,前兩種渠道主要經營品牌產品,產品價格由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以200~2000元的中高檔產品居多。相比之下,批發零售市場的輪滑鞋大都做工粗糙,價格低廉,基本沒有經過質量檢測機構的檢驗,質量難以保證。
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概述
輪滑運動中,由轉動的輪子支撐身體,且伴有一定的運動速度,容易發生刮傷、碰傷、摔傷等傷害事故。從保護兒童的角度出發,國外對兒童輪滑鞋有嚴格的標準質量要求,而國內現有的輪滑鞋國家標準GB20096—2006《輪滑鞋》主要針對成年人使用的輪滑鞋,并未完全考慮到兒童的安全指標,缺欠客觀科學的判斷方法;對“包裝薄膜厚度”未作要求。而GB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僅對設計供體重20kg以下兒童使用的輪滑鞋有警告語要求,但沒有兒童輪滑鞋的具體安全性能要求。
針對兒童輪滑鞋可能存在的機械物理安全危害,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組織開展了兒童輪滑鞋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采集樣品30批次,圍繞兒童輪滑鞋的可觸及邊緣、尖端、超載、包裝塑料膜厚度等安全指標,對兒童輪滑鞋的機械物理安全性進行了檢測。結果表明,29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風險。其中,27批次檢出可觸及的危險銳利邊緣,存在割傷、劃傷風險;27批次內襯材料不好,存在磨破兒童腳踝的風險;15批次內包裝塑料袋過薄,存在被幼兒套在頭上或貼在臉部而導致窒息的風險;14批次剎車裝置松動或脫落,存在跌傷風險;4批次防護用具易損壞或易取出,占含有防護套裝產品的66.6%,存在防護用具無法保護兒童的風險。
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針對兒童輪滑鞋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兒童輪滑鞋時要注意產品可能存在的機械物理安全風險。
1.要盡量選擇正規渠道購買兒童輪滑鞋,對于無產品名稱信息、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的產品,以及未注明可以供兒童使用的輪滑鞋,應避免購買。
2.購買時可用手指試探觸摸,應感覺光滑、無割手現象,塑料件和金屬件應無毛邊、毛刺等問題。
3.購買時可用手指按壓鞋殼觀察是否會變形,安全性較好的兒童輪滑鞋外殼應足夠堅硬,以防止外來的沖擊。
4.采用塑料袋包裝的兒童輪滑鞋,在拆開包裝袋之后,家長應注意及時將塑料袋破壞丟棄,避免兒童拿去玩耍,一旦套在口鼻處,后果不堪設想。
5.使用時家長要督促兒童穿戴上防護套裝,如發現防護裝備有破損,一定要先更換修理再使用。
6.每次兒童使用輪滑鞋前,家長可以輕微扭、按壓輪滑鞋的剎車裝置,如發現松動應先更換修理再使用。
嬰幼兒床
嬰幼兒床是指專門設計給嬰幼兒睡覺使用的床。嬰幼兒在床上的活動時間長,且對外界的反應較遲鈍,心智不夠成熟,缺乏自主能力,如果使用安全性不夠好的嬰幼兒床,在監護人離開或者熟睡時很容易受到擠壓、跌落、窒息等傷害,尤其是3歲以下兒童,受到傷害的概率比大齡兒童更高。
行業概況
嬰幼兒床作為特定年齡段人群使用的家具品種,其環保指標和安全性能尤其受到高度關注。作為一種特殊的嬰童用品,其形成規模生產的時間并不長,其生產目前主要依托于嬰童用品的品牌企業,采用的原料以實木或者實木人造板混合類為主(占到市場的90%以上)。
從長遠看,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的嬰幼兒床還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嬰幼兒床產品隨著設計水平的提高,新材料的應用、制造水平的提升,無論是外形款式、使用功能、環保性能和質量水平都還將得到進一步的提高。
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概述
針對嬰幼兒床產品可能存在的傷害風險,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組織開展了嬰幼兒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采集樣品50批次,主要依據GB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QB 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疊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QB/T2453.2-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疊小床第2部分:試驗方法》等標準要求,對嬰幼兒床的機械安全性能和甲醛釋放量進行了檢測。
結果表明,21批次產品存在機械安全風險,其中2批次同時存在甲醛釋放量超標的問題。在這21批次產品中,14批次旁板與床頭內高不足,嬰幼兒在攀爬玩耍時可能跌落或掉落;8批次床鋪面與旁板、床頭之間或相鄰板條之間間隙過大,可能導致嬰幼兒手指、腳趾、手掌被卡傷;7批次旁板兩個結構部件之間的距離過大,可能導致嬰幼兒手臂、腿被卡在兩個結構部件之間;6批次床鋪面板條厚度較薄、寬度較窄,受沖擊時易發生板條斷裂或結構件損壞,導致床鋪面坍塌;另有1批次兩連接緊扣件之間的距離過短,1批次穩定性較差。甲醛釋放量過高的2批次產品均為實木和人造板混合材質,實木類產品無甲醛超標現象。
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針對嬰幼兒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嬰幼兒床時要注意產品存在的機械安全和甲醛傷害風險。
1.要盡量選擇購買正規商場、商店銷售的正規嬰幼兒床,并仔細查看產品的包裝、標識、使用和安裝說明信息等,避免購買無任何使用和安裝說明、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的產品。
2.應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和裝配圖安裝嬰幼兒床,確保安裝牢固。當嬰幼兒床有多種使用功能時,要按照說明書對不同功能的不同要求來組裝和使用,必要時請專業安裝人員或在其指導下安裝操作。
3.對配有可調節旁板的嬰幼兒床,若需將嬰幼兒長時間留在床內,要確定側翻旁板始終處于最高位置,同時避免嬰幼兒活動過于激烈,以防床鋪面受到的沖擊過大,出現床鋪面變形等意外情況。
4.在使用嬰幼兒床時應保持恰當的通風狀態,盡量避免長時間密閉使用,同時應遠離火源等高溫物體。新購嬰幼兒床使用時應盡量多開窗、多透氣,以利于有害物質盡快揮發。
5.嬰幼兒床在使用一段時間后,應對連接件、配件進行檢查并緊固,防止因連接件、配件松動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熒光棒
熒光棒是一種可發出熒光的塑料玩具,棒體中的玻璃管內裝有色彩斑斕的熒光物質。熒光棒因色彩繽紛、惹人喜愛,受到很多兒童的追捧,成為兒童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玩伴兒。
由于熒光棒中的熒光物質大多含有苯二甲酸二甲酯和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低毒成分,一旦彎折泄露出來,被兒童誤吸或觸碰,可能會造成惡心、頭暈、麻痹、昏迷等傷害。據不完全統計,2011~2013年,約有30余起因兒童使用熒光玩具而引發的質量安全事件。
行業概況
目前市場上的熒光玩具可分為3類:一是液體式熒光玩具,外層由塑料制成,可經由彎折、敲打、揉搓等方式,引起化學反應而激發熒光體;二是電池式熒光玩具,原理與手電筒相似;三是使用熒光粉制造的熒光玩具,產品在吸收太陽光或燈光后,可以發出熒光。其中,液體式熒光玩具占據市場銷售主體地位。
液體式熒光玩具液體外漏,可能引發惡心、頭暈、麻痹、昏迷等現象;電池式熒光玩具和使用熒光粉制造的熒光玩具,可以變化不同色彩與閃爍效果,較環保且安全。
熒光棒是用處廣泛的發光品,可使用在各種大小型演唱會、宴會、節日晚會等。還可作為玩具、裝飾、軍需照明、海上救生、夜間標志信號以及釣魚專用燈源,受到普遍歡迎。
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概述
針對熒光棒產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組織開展了熒光棒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采集樣品30批次,對熒光棒產品的密封性、防滲漏性和有毒有害有機物含量進行了檢測。結果表明,30批次產品均存在質量安全風險。其中,8批次在模仿兒童濫用操作(如反復彎折1~5次)時,在折痕處有液體噴出或滲出,擠壓會有更多液體流出,存在吸入性中毒、皮膚接觸性中毒、誤食性中毒的風險;另有26批次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丁酯,22批次檢出鄰苯二甲酸二甲酯。此外,本次監測發現,所有樣品均未標注執行標準、生產廠家名稱和地址,90%以上的樣品外包裝標識中無中文信息。
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針對熒光棒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熒光棒產品時要注意產品可能存在的熒光物質彎折泄露風險。
1.避免購買“三無”熒光棒產品,建議盡量不選擇購買此類風險極高的產品給兒童使用。
2.兒童在玩耍熒光棒時,家長應在一旁陪同,引導兒童正確玩耍,避免啃咬、舔舐、摔打、對折等不正確的使用方式。
3.兒童在玩耍過程中,如發生熒光物質同眼睛或皮膚接觸的情況,應立即用流動清水反復清洗,并盡快就醫。若熒光物質被吸入口腔中,應將患者移到通風處,多呼吸新鮮空氣,嚴重的應送往醫院就醫。若熒光物質被兒童誤食,應立即用清水漱口并大量飲水,并盡快就醫。
4.玩耍后,應督促兒童及時洗手,避免意外殘留在手上的熒光物質給兒童身體帶來傷害。
《消費指南》2014年6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