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明確質檢重點任務 強調電商規范發展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內貿流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質檢總局在其中的重點任務,并強調規范、引導、促進電子商務發展。
《意見》要求,質檢總局會同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拓展國內商品市場對外貿易功能,借鑒國際貿易通行標準、規則和方式,適當擴大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試點范圍,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規范、輻射面廣的內外貿結合市場。此項工作應于今年年底前啟動。
《意見》提出,質檢總局、商務部、法制辦、工商總局等部門,要抓緊研究完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規范及相關制度,強化日常監管,健全舉報投訴辦理和違法行為曝光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集中開展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強化對農村市場和網絡商品交易的監管,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質檢總局擬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
12月8日,質檢總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油改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擬鼓勵使用整車制造企業生產的燃氣汽車,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行為。
目前,燃氣汽車“油改氣”車輛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公告》批準的整車企業生產的燃氣(燃油)汽車,另一類是將在用燃油機動車改裝成為燃油燃氣兩用燃料機動車,即在用機動車“油改氣”車輛,主要是由一些汽車修理單位按照《燃氣汽車改裝技術要求》(GB/T18437.1.2-2009)等標準進行改裝。
為確保燃氣汽車安全使用,規范和強化對已改裝車輛的安全監管,征求意見稿提出停止在用機動車“油改氣”,加大對已改裝車輛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改裝行為,嚴禁私自改裝燃氣汽車上路行駛,加氣站嚴禁為私自改裝燃氣汽車加氣,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等意見。
“質檢利劍”兩個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
11月27日,質檢總局發布了“質檢利劍”建材執法、汽車及其配件執法兩個專項行動的階段性成果。
今年以來,質檢總局執法督察司深入開展“質檢利劍”行動建材專項執法,部署以防水材料、墻體材料、裝飾裝修材料、木地板、采暖散熱器為重點產品,重點查處無證生產、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質釋放量超標、假冒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截至10月底,已出動執法人員93736人次,檢查生產單位24531家次,查辦案件5029起,查獲假冒偽劣建材產品貨值金額4億多元,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案件30起、移送其他部門處理案件11起。
汽車及其配件專項執法方面,質檢總局以專用校車為重點,重點查處專用校車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未經強制性認證等違法行為。汽配以制動器襯片、制動液、安全氣囊燈為重點,重點打擊無證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以假充真、廢舊翻新、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截至10月底,已查辦案件597起,查獲假冒偽劣汽配產品貨值金額1639萬元。
我國將于明年實施吸油煙機能效標準
國家發改委最近發布公告稱,與質檢總局和認監委聯合制定的《吸油煙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熱泵熱水機(器)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家用電磁灶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將于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公告顯示,《吸油煙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和《熱泵熱水機(器)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2015年1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16年1月1日前加貼能效標識。《家用電磁灶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2015年1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16年1月1日前按修訂后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加貼能效標識。
根據吸油煙機能效標準,吸油煙機的能效等級共分為5級,1級為最高。
空氣凈化器國標修訂版公開征求意見
從國家標準委獲悉,新修訂的《空氣凈化器》(GB/T 18801)國家標準近日已在國家標準委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本次標準修訂進一步完善了評價空氣凈化器的2類基本技術指標:一是常態性指標,即“潔凈空氣量”,指空氣凈化器“在額定狀態和規定的測試條件下,針對目標污染物的凈化能力;二是長效性指標,即“累計凈化量”,指空氣凈化器連續工作過程中,“潔凈空氣量”(CADR)衰減至初始值的一半時,累計去除的目標污染物的總量。這兩項指標將從凈化能力和使用壽命兩個角度對空氣凈化器的性能作出評價。 《消費指南》2014年1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