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播報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發布
9月5日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9月12日公開發布。意見共6個部分、30條,明確了質量提升的目標要求、主攻方向、主要舉措和保障措施。
意見強調,提高供給質量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是提升供給體系的中心任務。要堅持以質量第一為價值導向,堅持以滿足人民群眾需求和增強國家綜合實力為根本目的,堅持以企業為質量提升主體,堅持以改革創新為根本途徑。
意見提出,質量提升的總目標是,到2020年,供給質量明顯改善,供給體系更有效率,建設質量強國取得明顯成效,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質量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和促進經濟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增強,更好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升級的消費需求。4個分目標是——
——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質量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智能化、消費友好的中高端產品供給大幅增加,高附加值和優質服務供給比重進一步提升,中國制造、中國建造、中國服務、中國品牌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
——產業發展質量穩步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實現價值鏈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質量效益特征更加明顯,服務業提質增效進一步加快,以技術、技能、知識等為要素的質量競爭型產業規模顯著擴大,形成一批質量效益一流的世界級產業集群。
——區域質量水平整體躍升。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更加合理,區域特色資源、環境容量和產業基礎等資源優勢充分利用,產業梯度轉移和質量升級同步推進,區域經濟呈現互聯互通和差異化發展格局,涌現出一批特色小鎮和區域質量品牌。
——國家質量基礎設施效能充分釋放。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系統完整、高效運行,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國際競爭力明顯提升,對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社會治理、對外交往的支撐更加有力。
意見明確了質量提升的主攻方向,即瞄準產品、工程、服務三大質量,細化成8個重點領域,包括農產品食品藥品、消費品、裝備制造、原材料、建設工程、服務業、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對外貿易。意見提出提升質量的“7+1”舉措。“7”包括質量攻關、質量標準、質量創新、質量管理、質量監管、質量品牌和質量共治,“1”是“夯實國家質量基礎設施”。
意見提出了提升質量的“4+1”保障——制度法規、財稅金融、人才教育、質量激勵和組織領導,特別強調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合、企業主責、社會參與”的質量工作格局。
第二屆中國質量(上海)大會發布《上海質量宣言》
9月15~16日,來自全球37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部門、質量組織、企業界和學術界的代表,參加了以“質量:改善供給 引領未來”為主題的中國質量(上海)大會。參會政府部門、國際組織等共同倡議并正式發布《上海質量宣言》。
宣言倡議:重視質量,在政府治理、城市管理、企業經營、社區運行等各個方面充分運用質量的思維,追求質量效益,從而取得持久、包容和可持續的發展;共同維護質量安全,攜手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產品質量問題、質量缺陷問題等,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共同深化質量基礎設施的合作;共同促進質量文化交流融合,堅持質量文化的平等性和包容性;共同推動質量技術創新;努力開展質量培訓和教育;鼓勵質量最佳實踐的分享和交流,推動各國質量獎勵結果的互認;合作促進各經濟體質量活動的民間交流;共同促進中小企業質量提升;推動建立質量發展國際組織等。
國務院部署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
近期,國務院印發《關于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見》。
意見明確,要堅持“安全為本,嚴守底線;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創新引領,科學決策;開放共享,共治聯動”的基本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國門安全,預防和保護社會公眾免受質量安全風險傷害,為民生保障與經濟發展提供高質量供給。
意見從全面加強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科學優化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著力完善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快速實施質量安全風險處置、注重質量安全風險結果運用等5個方面提出了22項具體措施。
我國明年對用水產品實施水效標識管理
9月14日,由國家發改委、水利部和質檢總局聯合組織制定的《水效標識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將于2018年3月1日起實施。
作為用水產品生產和消費大國,我國坐便器年產量超過4000萬件、水嘴年產量達1.5億件、洗衣機年產量約3200萬臺、滴灌帶年產量達250億米。據初步測算,實施水效標識制度每年將至少取得60億立方米的節水效益,折合水費超過1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