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張蒙) 7月25日,國家電網電子商務平臺發布通報,對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
《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2022年7月)》顯示,廣東吉青電纜實業有限公司、山東泉興銀橋光電纜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無錫市長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等3家線纜企業因不良行為被處罰(具體處理情況表附后)。
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編號:2022-7 |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不良行為描述 | 處理措施 | 處理范圍 |
1 | 廣東吉青電纜實業有限公司 | 供十堰供電公司低壓電力電纜,原定交貨期為2020年9月20日,經多次催促無法按時完成交貨,截至2021年4月15日該供應商拒絕供貨,導致合同解除,嚴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 | 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22日在湖北省集中規模招標中取消中標資格2年 | 所有品類 |
2 | 山東泉興銀橋光電纜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2021年10月抽檢中,供武漢供電公司10kV電力電纜存在導體直流電阻不合格問題,供應商原樣復檢且不合格,屬于較嚴重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2分,暫停中標資格6個月。 | 自2022年7月22日至2023年1月22日在湖北省集中規模招標中暫停同類產品中標資格6個月 | 10(20)kV及以下電纜 |
3 | 無錫市長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抽檢中,供黃岡供電公司10kV電力電纜存在20°C導體直流電阻、結構和尺寸檢查不合格等問題,屬于嚴重質量問題,不合格積分為3分,暫停中標資格12個月。處理期滿,供應商整改未完成,繼續暫停中標資格。 | 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8日在湖北省集中規模招標中暫停同類產品中標資格至整改完成 | 10(20)kV及以下電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