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學安
3月19日20時40分許,一輛裝載疑似易燃易爆物品的大貨車在京港澳高速由南往北行駛至1414公里時起火爆炸。記者20日從湖南岳陽市應急辦了解到的最新消息,目前已經確認事故導致5人死亡,21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
(新華網2016年3月21日)
近年來,化工事故頻發,讓人們關注的焦點逐漸聚集:中國的化工安全到底怎么了?化工安全事故頻發時刻提醒人們,重化工時代帶來的不只是環境污染,還有對公共安全的巨大威脅。這個問題不僅與當前的化工企業相關,而且也是今后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都必須要面對的課題。
盡管近年來我國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并采取了一系列強化危化品安全監管的措施,但由于國內危化品生產企業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識不夠,而且相關生產設備簡單,工藝水平落后,再加上管理水平低下等原因,危化品事故時有發生。去年,位于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的天津港國際物流中心區域內瑞海公司所屬危險品倉庫發生爆炸,造成了160人死亡。
眾所周知,化工業是一個高危行業,由于原材料、工藝和產品的特殊性,稍有不慎,就會造成泄漏,釀成事故。而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輕則污染環境,重則造成人員死傷。據國家安監總局統計表明,近年來我國危險化學品事故呈明顯上升趨勢。盡管國家三令五申,要求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但一次次的化工事故,一幕幕慘痛的教訓,一次次敲響的安全警鐘,卻并沒有阻止事故的發生。
化工事故頻發固然與經濟發展模式有關,也與我們的經營理念、管理模式有關。現在政府部門對這種化工安全的風險并非不清楚,但因為化工企業帶來的高稅收,讓人很難舍棄。近年來發生的數起化工領域的安全事故均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享受著重化工時代所帶來紅利的同時,并沒有同步重視其對公共安全的潛在威脅。
毋庸置疑,加強化工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銷售等諸環節的安全管理,是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經濟發展觀的偏差、法律責任不明確,導致一些經營管理者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降低生產和物流成本,而置公共安全和群眾利益于不顧,最終釀成重大安全事故。譬如,2014年青島“11·22”油管道燃爆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輸油管路與排水暗渠交匯處管道腐蝕變薄破裂,導致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所揮發的油氣與暗渠當中的空氣混合形成易燃易爆的氣體,在相對封閉的空間內集聚,而現場處置人員使用不防爆的液壓破碎錘,在暗渠蓋板上進行鉆孔粉碎,產生撞擊火花,引爆了暗渠的油氣。
不言而喻,在科學、安全、環保的規劃布局之外,唯有構筑化工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才能從根本上化解老百姓對于化工安全的擔憂。盡管對于近期連續發生的多起化工安全事故,相關部門也給予了一定的重視,然而,公眾所期待的是,有關方面不應只停留于個案的懲處,而是能夠從全局和未來著眼,健全和完善化工安全監管機制,以破解重化工時代公眾的安全憂慮。可以說,靠科學發展觀引領經濟發展、用法治確保公共安全,是政府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更是建設和諧社會的本應之義。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