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吳 旻 張雪燕 記者張 華)從湖北省質監局獲悉,《湖北省月子中心基本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已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悉,這是目前為止我國發布實施的首個月子中心省級地方標準。
《規范》由湖北省育嬰行業協會牽頭起草制定,明確了包括機構資質要求、硬件設施、人員配備、人員素質等方面在內的行業基本準入門檻等。其中明確要求,“月子中心宜選址于交通方便、環境安全衛生的區域,遠離污染區和危險區,距離最近的綜合性醫院或婦幼保健專科醫院不超過15分鐘車程”;“一名專業人員宜服務一對母子”;“應在公共區域、涉及嬰兒安全的關鍵區域安裝監控設施”;“室溫應保持在22℃~26℃”……
據介紹,自2009年成立首家月子中心到現在,武漢市已有近40家月子中心,每年有1.8萬名產婦接受服務。“面對急劇膨脹的市場,各路資本紛紛涌入母嬰保健行業,行業的趨利性不斷增強。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行業監管和嚴格的市場準入,月子中心存在品牌少、規模小、收費貴、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服務質量無法保證、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對月子中心的軟硬件環境和服務內容進行明確規范已刻不容緩。”湖北省育嬰行業協會秘書長黃明稱,《規范》填補了湖北省母嬰行業無統一標準的空白,也是全國首個以月子中心命名的標準,為行業自律提供了依據。
相關人士表示,雖然《規范》目前只是在湖北省月子中心進行倡議、指導,并非強制執行,但是,對于目前缺乏職能部門監管的月子中心而言,無疑是邁出了行業自律的一大步。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