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經濟如何避免“公地悲劇”
——全國兩會代表委員談分享經濟規范化發展
□ 本報記者 何 可
所謂“公地悲劇”,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言:最大多數人所共享的事物,卻只得到最少的照顧。
“先是放開,然后發展,接著亂套,最后消亡。”全國政協委員胡衛3月6日上午接受中國質量報記者采訪時說,分享經濟不能放任自流,要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讓市場充分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否則,就會像很多曇花一現的業態一樣,遭遇上述四部曲。
胡衛來自上海。當天下午,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在全國人大上海代表團的全體會議上也談到了分享經濟,以及時下流行的共享單車。他說,“共享單車應當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
“分享經濟”在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和“十三五”規劃建議中首次被提出,隨后在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被提及。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李克強總理再提“分享經濟”,強調要“支持和引導分享經濟發展,提高社會資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眾生活。”
從“我的”變成“我們的”
分享經濟是指公眾將閑置資源通過社會化平臺與他人分享,進而獲得收入的經濟現象。它的存在契合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方向,體現了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形勢。
近兩年,包括網約車、共享單車、二手物品交易、生活服務方面的分享經濟,如雨后春筍般席卷全國各大城市。盡管整個行業發展的時間不長,但在短時間內已經快速滲透到了很多行業和細分市場,并以勢不可擋之勢改變著人們的生活。
消費者可以通過手機等智能終端把“我的”變成“我們的”,以優化配置自己的閑置資源,提高物品的使用率。
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2月28日發布的《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7》顯示:2016年我國分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34520億元,比上年增長103%,共有6億人參與其中。
該報告還指出,隨著出行、短租、醫療等領域多點開花,分享經濟正在成為最活躍的創新領域。報告預測,未來幾年,我國分享經濟將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長,到2020年分享經濟交易規模占GDP比重將達到10%以上。
分享經濟的“成長煩惱”
來自河南的快車司機朱師傅最近準備回老家了——今年5月,北京網約車管理細則將正式生效。
“京人京車(北京戶籍、北京本地車牌)”的規定,幾乎給他在京“開車養家”的想法判了“死刑”。
3月3日,在一檔“鼓勵網約車,發展新經濟”的座談活動中,全國人大代表陳舒對本報記者表示,網約車是一種分享經濟,既然是分享,就應該使資源發揮其最大優化的作用,不能讓戶籍成為公眾進入分享經濟的門檻。
不過,這只是分享經濟遇到的“成長煩惱”之一,隨著越來越多的資源從“私有”變成“分享”,分享經濟還遭遇到了“公地悲劇”。
不久前,微博圈流傳了一篇熱文,其微博博主稱:一位自稱是戲劇學院拍畢業作品的學生,通過Airbnb租用了自己的房屋,但租用后使房屋變得“面目全非”,甚至擅自進入臥室并破壞了房屋。該話題引發了網友對于“分享資源”應該如何保護的論戰。
除此以外,分享經濟遭遇“公地悲劇”的情況在其他領域也頻頻上演,比如多次發生安全事件的網約車;媒體報道的福建莆田共享單車丟失事件、成都三圣鄉人為燒毀單車事件;各大城市隨處可以見的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現象。這些都引發了社會和公眾對于分享經濟規則制度、商業模式、參與者素質等問題的反思。
今年兩會,農工黨以集體提案形式提交了《關于發展我國共享經濟的建議》的提案。提案中指出,“目前除網絡在線教育平臺盈利外,大多數共享經濟平臺仍處于燒錢虧損階段,一些在國外發展很快的住房、衣物、醫療、人力資源等共享經濟在中國發展困難,建議必須制定和完善與共享經濟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政策措施”。
健康發展亟須行業規范和標準指引
分享經濟不能只享“甜頭”,而不分“苦頭”。參與者的權責相等才能讓分享經濟更好地發展。
農工黨的提案指出,“由于我國缺乏與消費行為掛鉤的信用體系、與共享經濟掛鉤的法律體系,我國共享經濟發展一開始就遇到諸多的障礙”。
“就像硬幣的兩面,分享經濟在其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治理機制不健全帶來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王茜認為,治理分享經濟亂象,一要保護消費者和服務提供者兩方參與者的權益;二要對平臺進行有效監管。
“憑借大數據、人工智能,通過各種社會資源的匹配,來加強多方位監管,真正通過市場的正激勵機制來滿足消費者所需要的安全度、公信力,以此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對于分享經濟所遇到的監管難題,陳舒認為可以充分發揮平臺大數據的作用,通過市場這只手來進行社會化監管。
分享經濟的實質是有形和無形閑置資源的有償交易,涉及到交易許可、稅收繳納、質量監管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大都觸及現行的法制體系或政策規定。
“分享經濟互聯網平臺準入機制遠低于傳統行業,分享經濟從業者無需獲取各類政府、法律規定的許可證,更多是通過在線注冊的方式,平臺無法保證從業者的從業資質、資格等。”王茜表示,應該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政策,通過行業的規范和標準的指引,為分享經濟保駕護航。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