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進一步加強
助推汽車和消費品質量和標準水平提升
□ 本報記者 何 可
“汽車超過400萬輛,消費品超過300萬件。”7月20日,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發布了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半年“成績單”。
兩項數以百萬計的龐大數據,不僅是量值的積累,更代表了眾多消費者因為召回工作遠離了產品的傷害,代表了企業因為召回制度完善了產品設計、提升了產品質量。
據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通過缺陷調查和行政約談等手段的運用,召回制度不僅督促了企業履行產品質量責任義務,還對汽車和消費品質量和標準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推動召回的“有形之手”
自2004年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實施至今,召回涉及車輛累計超過4000萬輛;自2016年缺陷消費品召回制度實施至今,召回涉及消費品累計超過900萬件。這其中,既有企業主動召回的責任和擔當,也離不開監管機構“有形之手”的推動。
高田氣囊氣體發生器破裂問題是近年來較為重大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案件之一,據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相關缺陷問題在全球涉及超過1億輛汽車。但是,在我國仍然有一小部分汽車企業遲遲未采取實質性的召回行動。為此,2017年上半年,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在前期調查工作的基礎上,組織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開展3次現場調查,并組織專家對該問題進行缺陷評估認定,經專家評估認為,高田公司生產的未帶干燥劑的硝酸銨氣體發生器客觀上存在破裂的風險,裝配相關氣體發生器的車輛涉嫌構成缺陷。根據專家意見,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多次約談高田公司和相關汽車整車生產者,通過“有形之手”,推動汽車生產企業履行缺陷召回法律義務,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2016年1月以來,在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下,我國先后有16家自行車產品生產者因快拆桿缺陷問題實施了召回,涉及18個品牌的碟剎自行車產品,數量達205.08萬件。2017年上半年,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部署8個省局和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對快拆桿生產企業、委托加工企業、自行車品牌商共計14家企業開展調查,組織與相關企業進行技術交流10次。受缺陷調查影響,2017年上半年,共有9家自行車產品生產者實施了召回,涉及10個品牌的碟剎自行車產品,數量達111萬件。上述系列召回活動是我國消費品召回制度實施以來,因同一缺陷問題引發生產者召回數量最多的案例,對我國碟剎自行車行業質量和標準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召回監管在省一級“開枝散葉”
據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缺陷消費品召回監管職責主要在省級質監部門。2017年上半年,共有11個省級質監部門開展了消費品召回活動,共實施消費品召回活動164次,涉及數量64.06萬件,召回次數較去年同期增長178%(2016年同期召回59次),數量較去年同期增加18%(2016年同期召回54.32萬件)。
據了解,今年以來,各省級質監部門根據《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的規定,不斷加大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調查等工作力度,有序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相關工作。目前,北京、上海、廣東、重慶等21個省級質監部門建立了專門召回技術機構。上海市質監局打造缺陷召回與質量監管全鏈條體系,結合監督抽(檢)查、風險監測等工作,發現缺陷信息,開展缺陷召回工作;江蘇省質監局堅持專家風險評估會議制度,結合工作任務,部署全省9個召回分中心業務工作;山東省質監局探索建立了缺陷產品召回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后處理有機銜接、有效處理的工作機制。
此外,浙江、吉林、北京等省質監部門印發了關于加強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等指導性文件;重慶、河南、福建等省質監部門建立了專家庫和缺陷產品召回信息系統;河北省質監部門針對童車產品存在的突出質量問題組織約談當地政府,湖南、湖北、廣東等省局分別對本省存在安全隱患產品的多家企業進行集中約談,督促企業履行召回主體義務。
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總局統一管理,地方分級負責,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召回行政監管機制。
繼續加大召回監管力度
上述負責人表示,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是一項國際通行的產品安全監管制度,是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消費品安全的重要工作。下一步將繼續加大缺陷產品召回監管力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調查和召回實施情況監督的力度,對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車和消費品及時開展缺陷調查,監督和督促企業履行召回義務,確保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依法查處不主動履行召回義務、不配合缺陷調查、瞞報誤報相關信息的企業。
質檢總局還將抓緊制定部門規章《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規定》,加快立法進程,進一步完善缺陷消費品召回制度。建立完善配套的缺陷消費品召回專家庫,夯實消費品召回的技術支撐力量。同時,加大工作指導和督查力度,督促省級質檢部門建立完善本省的缺陷產品召回工作機制,依法履行消費品召回監管職責。
該負責人還表示,缺陷產品召回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都是生產企業。質檢總局將進一步加強面向生產企業的宣傳培訓工作,幫助生產者增強履行召回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加大對隱瞞缺陷、不履行召回義務生產者的追責和曝光力度;另一方面,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教育。將進一步暢通投訴渠道,動員消費者及時主動報告產品缺陷信息,主動配合缺陷調查和召回。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