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來風
本期話題:“國家版”共享汽車
交通部、住建部發布了《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早在6月1日就開始征求意見,當時使用的名稱是《關于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對新走紅的汽車分時租賃模式,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共享汽車”進行了很多規范。從“汽車租賃業”到“小微型客車租賃”,雖然說法稍有不同,但是從剛剛正式發布的上述意見來看,內容上沒有本質上的變化。
(據央廣網)
“共享汽車”加速上路還需“加油”
尹正義 作
□ 徐建華
繼10部委聯合頒布實施“共享單車”新政之后,“國家版”共享汽車也來了。8月8日,交通運輸部和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表示鼓勵發展分時租賃車輛,即俗稱的汽車共享,并提供優惠停車政策,鼓勵分時租賃經營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為推動“隨取隨還”探索城市路內停車費優惠等措施。
共享單車、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共享汽車……現如今,共享經濟在我國猶如雨后春筍,方興未艾,但大多數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管理亟待提升,也亟需政策的引導。在這種情況下,國家主管部門在出臺“共享單車”的引導政策之后再出臺“共享汽車”的相關政策,可謂是一方面規范了“汽車共享”產業的發展,對保護用戶權益、提高小微型客車租賃供給效率、優化城市交通出行等具有積極意義;另一方面也為“共享汽車”加速上路提供了“導航”,指明了發展方向。打個比方來說,一輛汽車要跑起來,最為關鍵的是引擎,國家有關的引導政策就如同“共享汽車”的引擎,為其加速上路提供了“動力”,但從目前“共享汽車”的發展現狀來看,“共享汽車”要加速上路光有引擎還遠遠不夠,而是需要多方努力共同“加油”才行。
共享汽車是傳統小微型客車租賃在服務模式、技術、管理等方面創新的產物。今年6月,交通運輸部將《指導意見》在官網上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梳理出的194條意見建議,交通運輸部對《指導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對比可以發現主要有4大變化,即將適用范圍限定為小微型客車租賃;新增反恐防范相關要求;增加“鼓勵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增加“鼓勵分時租賃經營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的表述等。經過修訂后出臺的《指導意見》從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服務能力、鼓勵分時租賃發展、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方面對“汽車共享”的發展予以引導,提出了落實身份查驗制度鼓勵信用免押金、解決“停車難”鼓勵探索城市路內優惠停車、租車人和企業都要“實名”等“亮點”政策。
據交通運輸部統計,目前,全國共有6300余家汽車租賃業戶,租賃車輛總數約20萬輛,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長。全國九成以上汽車租賃企業擁有車輛數不足50輛,難以實行網絡化運營、形成規模經濟效應。截至2016年,中國的汽車分時租賃市場主要以本土運營商為主,占比達90%左右,外資運營商的汽車數量十分有限。可以看到,不同于共享單車一夜遍布整個城市的現象,共享汽車市場的門檻顯然要高得多,對大眾出行體驗的變革也可能更加徹底。從目前來看,國內機場、火車站等大型交通樞紐的共享汽車業務量還遠遠不夠。像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現在共享汽車的數量還僅在千位數,未來將有十倍、甚至于百倍的發展潛力,整個行業還處在起步期。
由此可見,“共享汽車”的發展首先需要“加油”的就說提升規模化效益,營造更好的市場發展氛圍。在當前國內共享汽車市場中,已有廠商逐漸在城市鋪開戰線,憑借其較好的運營能力贏得較高的知名度。但從整個行業的發展來看,規模化、品牌化效應還遠遠不夠,相比網約單車平臺進入高集中度階段,共享汽車還未迎來爆發式增長,甚至還沒有一家全國性平臺企業。這樣的現狀不僅制約著“共享汽車”盡早“飛入尋常百姓家”,也制約著產業的發展速度,因此《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要“推動規模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就能先從市場規模方面“加油”,擴大市場的倍數效應,才能更有利于整個行業的加速發展。
與“共享單車”相比,“共享汽車”發展較為緩慢,很大程度上與汽車自身的屬性有關。相較于自行車,汽車的“共享”畢竟要復雜得多,因此安全方面的要求自然也就更高,守護好“共享汽車”的安全是其加速上路另一個需要“加油”的地方。比如在“共享汽車”使用中,用戶交通違章處理情況、車輛停放、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費用支付、車廂保潔、預約爽約等信息,都成為困擾用戶和企業的現實問題。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將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擺在最為重要的位置,明確了“用戶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則,提出了規范租賃車輛管理、落實身份查驗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舉措,就是希望通過有前瞻性地提出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相結合的管理措施,規范種種不合適的預期和行為,引導行業進入良性狀態。
質量標準是“共享汽車”加速上路必須“加油”的重要一環。《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制度標準建設”,包括“進一步完善小微型客車租賃規章制度,制修訂小微型客車租賃相關標準”等措施,就是希望通過標準制度的“規范”來“約束”行業服務質量和產品質量,不斷推動“共享汽車”駛入“快車道”加速前行,提升市民出行品質。
共享汽車“新政”助力綠色出行能走多遠
□ 吳學安
所謂汽車分時租賃,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信息技術構建網絡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預定、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汽車租賃服務。隨著汽車租賃業快速發展,特別是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廣泛應用,汽車分時租賃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興起。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全國有6301家汽車租賃業戶,租賃車輛總數約20萬輛,市場規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長。
汽車共享,正在成為繼共享單車之后又一大熱點。但從總體上看,國內汽車租賃業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存在與社會經濟發展和用戶不斷增長的個性化出行需求不相適應之處,分時租賃新模式發展亟待引導等突出問題,一方面,服務能力不足,市場集中度不高,網絡化規模化服務水平不高、經營網點不足,租還車還不夠便捷;另一方面,汽車分時租賃缺乏頂層設計,法規政策建設滯后,在國家層面仍缺乏汽車租賃業專門法律法規,企業經營風險較高,企業在租賃期間對車輛控制存在一定難度。
雖然,從總體上看,《關于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對汽車共享持“鼓勵、規范發展”的態度,但與共享單車相比,汽車租賃業在監管上會面臨更復雜的挑戰。汽車共享要真正形成成熟的商業模式、實現盈利還有待時日,一方面,分時租賃車輛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且以此營利,服務對象更加廣泛,使用強度通常比私家車高,需要在車輛技術性能、安全檢測、保險稅費等方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更好保護用戶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如何合理規范地占用公共空間是汽車分時租賃必須要考慮的現實問題。從目前發展情況看,停車難是分時租賃經營者首先要面臨的突出問題,尤其在大城市的核心地段。同時,受停車場地限制,用戶只能定點取車、定點還車,影響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戶體驗。
汽車租賃業在中國發展多年,已初步形成一定的產業規模,成為交通服務業的一個分支。國家明確鼓勵汽車分時租賃模式,在現階段,將監管納入法制化軌道是當務之急。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制定汽車租賃業發展規劃,并納入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利用新技術、新手段加強日常經營管理。推動行業規模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汽車租賃規章制度,制修訂汽車租賃相關標準。創新監管方式,建立行業基本信息采集分析機制。加快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汽車租賃經營者和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構建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機制,促進行業健康規范發展。不難想像,如果政策引導得法,規范管理有方,“共享汽車”有可能成長為政府與市場正在合力推進的共享經濟的又一種新業態。
事實上,與共享單車相比,汽車共享在鼓勵和規范管理上呈現不同之處,理應將“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放在首位。汽車共享不可能像共享單車一樣,出現爆發式的增長,未來的基本趨勢是脫離無序化,有序穩步向前發展。當然,汽車共享對中國汽車制造業而言也是一次新的機會。在現代化可持續發展、綠色發展的理念下,國外很多汽車生產廠商都開始轉向分時租賃,實現制造業服務化,我國的汽車制造商也應該借這一新模式轉型。可以預見,汽車租賃業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將在方便市民出行、滿足多樣化需求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