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陳 瑜 郭 楠 記者江 東)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立案查處福州市首起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案。經查,當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惡意申請注冊“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共計8件,違反《商標法》《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等規定,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對當事人予以警告,并罰款6.5萬元,標志著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部署,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組織開展了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專項行動,防止出現申請注冊“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等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現象。
據了解,專項行動期間,該局組織各縣(市)區局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轄區實際,通過電話、網絡即時通訊工具、網頁核查、實地走訪、重點抽查等多種方式開展排查和提醒告知,覆蓋全市160家商標代理機構。對摸排發現的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及時立案調查;對不當行為責令其立即整改;對觸犯刑法等法律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此外,該局還未雨綢繆,采取“動態式”預防,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商標代理機構監管檔案,加強日常監督和新《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宣傳,促進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企業自治的良好氛圍。
下一階段,該局將繼續加大對轄區內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商標注冊申請的市場秩序。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