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翻車”豈容“肇事逃逸”
全國首批“直播帶貨”團體標準基本完成起草工作
□ 本報記者 何 可
近年來,“直播帶貨”越來越火,“翻車”事件卻越來越多。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直播電商購物消費者滿意度在線調查報告》顯示,“擔心商品質量沒有保障”和“擔心售后問題”是消費者對于“直播帶貨”這一新型消費模式的兩大主要顧慮,而且比例分別高達60.5%和44.8%。
“夸大其詞”“假貨太多”“魚龍混雜”“貨不對板”……盤點消費者售后評價中的關鍵詞,充斥著對直播亂象的不滿,但“翻車”的主角主播卻能屢屢“肇事逃逸”。
6月5日,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商聯媒購委)副秘書長孫之升透露,目前行業內首批兩項團體標準《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范》和《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已基本完成起草工作。標準擬規范主播行為和商品質量,這意味著,“直播帶貨”將有規可循。
近四成消費者遇問題
網紅主播賣力講解,分享真切體驗,商品直觀呈現,滿屏的評論互動……“直播帶貨”模式,憑借全新的消費體驗,讓消費者樂于下單。
《直播電商購物消費者滿意度在線調查報告》顯示,2019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達4338億元,預計2020年行業總規模將繼續擴大。另據商務部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電商直播超過400萬場,網絡零售對消費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提升。
“疫情期間,依賴線下客源的企業和商家遭受巨大沖擊,‘直播帶貨’展示了巨大優勢,一些縣長市長走進直播間,為自家土特產代言,解決供銷難題。”兩項團體標準制定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李有剛說。
中商聯媒購委副會長、標準制定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韓良晨也指出,從央視主持人、各級政府領導變身主播“帶貨”,到“五一”期間“直播帶貨”成為消費熱點,疫情的暴發催生了一個“全民直播”的新時代。
不過,“直播帶貨”產業鏈條復雜,信息不對稱,品牌商看重主播流量,消費者信任主播背書,但主播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網絡主播、內容發布平臺、產品供應企業等相關參與者均缺乏明確的管理標準和監管機制,相關行業、產業鏈條的規范化和標準化缺乏依據。
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有37.3%的受訪消費者曾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消費問題。
韓良晨說,“直播帶貨”模式既有電視購物的節目形式,也有網絡購物的邀約信息,還有廣告代言的表現存在,主播身兼經營者、發布者、代言人等多重角色,由于監管滯后,行業沒有門檻,主播素質良莠不齊,致使三俗充斥網絡、虛假夸大宣傳成風、假冒三無產品泛濫、售后服務難以保障,成為消費者投訴重災區,網紅經濟爆發式增長帶來的諸多問題日益凸顯,亟待規范。
標準擬規范主播行為
“‘直播帶貨’怎么播、如何帶,尚需用專業、嚴謹的標準來厘清和界定。”孫之升是兩項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的工作組組長,他指出,“直播帶貨”是網絡流行的通俗叫法,其術語定義一直存在爭議,這樣的叫法在商業術語中并不恰當,也不合適,更不嚴謹。
“直播帶貨”究竟屬于商業廣告,還是屬于有償表演,一直沒有定論。但有更多的專家認為,“直播帶貨”和電視購物類似,屬于邀約銷售行為,“帶貨”作為一種商貿流通新生業態,定義為“直播購物”更為科學。
據悉,中商聯媒購委目前已基本完成兩項團體標準的起草工作。標準擬從行業術語和定義、“帶貨”產品的商品質量、直播場景軟硬件要求、網絡主播的行為規范、MCN機構的服務規范、行業企業的經營管理等方面為直播購物行業設門檻、劃底線、樹標準、立規范。
“網絡直播并非法律盲區,帶貨主播不能信馬由韁,直播平臺也不能無所作為,應以標準加大對直播購物的法律約束和誠信約束,特別是明晰平臺和主播責任。”孫之升說,“今后企業要想生存就必須由不規范走向規范,不僅將打破直播購物行業發展的標準化瓶頸,更會使整個行業迎來一次新的洗牌。”
“下一步,我們還將加大直播購物行業的通報力度,與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多部門聯動,建立黑名單制度和全民監督獎勵制度,推動直播購物健康有序發展。” 中商聯媒購委會長王文學說,在標準化的保駕護航下,“直播帶貨”產業將結束野蠻生長,實現精耕細作。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