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徐 風)近日,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下達《地攤經濟系列團體標準專項計劃》,此輪專項計劃包括《地攤經濟 術語》《地攤經濟 基本原則》和《地攤經濟 市場主體運營管理指南》等3項團體標準。
據悉,3項團體標準將由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中國標準化協會服務貿易分會、中國商業統計學會以及浙江、山東、湖南和成都地方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制定這些標準是為了助力“六穩”和“六保”工作,發揮地攤經濟在穩就業、增收入、保民生方面的積極促進作用,填補地攤經濟的標準供給空白,滿足市場需求。
地攤經濟歷來是我國城市經濟中的“灰色地帶”,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就業壓力,帶動了第三產業發展,同時活躍市場,刺激經濟發展。2015年修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規定了1481個職業,其中就包括“攤商”,職業編碼為4-01-02-05,職業定義為在固定或流動攤位上,從事商品銷售與提供服務的人員。
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秘書長姚歆指出,目前隨著我國地攤經濟有序發展的推進,對原先的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許多治理領域提出了新的挑戰,地攤經濟的基礎性研究還很薄弱,標準供給不足。因此,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充分發揮團體標準快速響應市場與創新需求的優勢,聯合各相關利益方共同研制地攤經濟系列標準,并以此推動地攤經濟多元化標準供給,為地攤經濟發展提供指南,同時為與地攤經濟相關的市場監管和城市管理改革創新提供參考借鑒。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