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對14種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
洗衣液、散熱器、電熱毯等共有29批次產品不合格
本報訊(寧建鵬 記者孫中杰)近日,記者從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對學生文具、課業簿冊、紙尿褲(片、墊)、衛生紙等14種產品的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樣檢驗了384家次企業的439批次產品,發現29批次產品質量不合格。
本次抽查發現5批次發制品不合格。臨潁縣富盛瑞工藝飾品有限公司、許昌邁博發藝有限公司、河南奧源實業有限公司、許昌福盛瑞飾品有限公司、信陽市發飛揚發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人發發條,干摩擦色牢度項目實測值達不到標準規定。
本次抽查發現3家企業的3批次休閑鞋產品不合格。偃師市信穩塑料顆粒制鞋廠生產的1批次休閑鞋,甲醛含量超標;洛陽奧得寶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休閑鞋,甲醛含量超出標準規定近3倍;許昌市胖東來超市有限公司時代廣場銷售(標稱生產企業:南通市樂步紡織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舒適防滑月子鞋,外底耐磨性能項目實測值不達標。
本次抽取了鶴壁、新鄉等4個地市(縣)19家企業生產的19批次膠鞋產品。依據《普通運動鞋》《輕便膠鞋》等有關技術要求,對膠鞋產品的外底拉伸強度、外底拉斷伸長率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涉及外底拉伸強度、外底拉斷伸長率、外底硬度、外底厚度(前掌著力部位厚度)、外底厚度(后跟著力部位厚度)等項目。不合格企業是:焦作市云臺山鞋業有限公司、焦作市萬路發鞋業有限公司、河南榮光鞋業有限公司。
本次共抽取了鄭州、開封、鶴壁等11個地市(縣)36家企業生產的36批次洗衣粉、衣料用液體洗滌劑產品,對洗衣粉、衣料用液體洗滌劑產品的表觀密度、總活性物質量分數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8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涉及總活性物質量分數、規定污布的去污力等項目。涉及企業有,民權縣東方超市有限公司四分店(標稱生產企業:廣州靚蔻化妝品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全效潔凈抑菌洗衣液,焦作市鑫匯銘商貿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上海聲益日用品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炫白洗衣液,永輝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鶴壁萬達廣場分公司(標稱生產企業:石家莊市鹿泉千喜洗滌用品廠)銷售的1批次洗衣液,漯河市德志商貿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上海品惠日化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洗衣液,漯河市世紀潤發商貿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河南薈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洗衣液,駐馬店市誠達商貿有限公司天中山路店(標稱生產企業:新鄭市龍湖鎮翔宇洗滌用品廠)銷售的1批次洗衣液,龍亭區松山生鮮超市(標稱生產企業:河南潤美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1批次洗衣液,沈丘藍甜日化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洗衣液。
依據《鋼制采暖散熱器》《銅管對流散熱器》等要求,抽取了鄭州、鶴壁等7個地市(縣)21家企業生產的21批次采暖散熱器產品,對采暖散熱器產品的水壓試驗、散熱量、金屬熱強度和螺紋精度等項目進行了檢驗。經檢驗,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涉及螺紋精度項目。涉及企業有,鄭州建材鳳凰城運安暖通商行(標稱生產企業:新鄉市塞納春天采暖設備有限公司)、河南聯拓建材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北京金暖王暖通設備有限公司)、河南華東瑞恩供暖設備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天津安尼威爾散熱器制造有限公司)、河南中耀暖通設備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新鄉市新飛散熱器有限公司)。
本次共抽取了鄭州、安陽等7個地市(縣)23家企業生產(銷售)的37批次電熱毯產品。經檢驗,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涉及企業有,滑縣正陽百貨(標稱生產企業:石家莊佳躍電熱毯有限公司),滑縣趙拐士明日用百貨經營門市部(標稱生產企業:石家莊佳躍電熱毯有限公司),滑縣四間房兄妹超市(標稱生產企業:石家莊茂祥電器有限公司),長垣縣華龍超市(標稱生產企業:石家莊艾萊佳電器有限公司),王新會(長垣市孟崗鎮)(標稱生產企業:石家莊市旺春電器有限公司),許昌幸福萬家商貿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石家莊新寶電器有限責任公司)。以上6家企業銷售(生產)的電熱毯在抽檢中均出現非正常工作項目中實測器具的溫度過高保護功能失效,柔性部件的最大溫升實測值和發熱元件的最大溫升實測值超出標準規定,實測器具在試驗中樣品出現燒焦、燒黑等現象。
針對本次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處理。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