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出便捷 管出安全
浙江對部分低風險食品實行生產許可告知承諾
本報訊 (張 律 記者曹吉根)為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以“證照分離”改革為契機,制定印發了《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試點管理辦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全覆蓋試點。
納入此次全覆蓋試點工作的低風險食品有四大類5個類別單元,分別是糧食加工品類別中的小麥粉、大米,茶葉及相關制品類別中的茶葉(緊壓茶除外),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類別中的可可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類別中的淀粉糖。這些食品是浙江結合食品產業實際,根據食品風險等級、日常監督檢查、歷年抽檢監測、群眾投訴舉報以及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間的探索情況,在多次征求意見、反復研究論證基礎上“嚴選”出來的。自貿試驗區市場監管部門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還可在以上4個食品類別中增加其他類別單元開展試點工作。
在開展試點前,以申請人首次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為例,市場監管部門會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申請、材料審查、現場核查、許可決定等工作流程,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開展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使市場監管部門一般可現場作出準予許可決定,并當場制作食品生產許可證送達申請人。
為確保“放”后有人管、監管有手段,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認真研判風險隱患,并研究細化監管舉措。一方面明確適用例外,對存在隱瞞真實情況、作出不實承諾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生產條件及周邊環境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等6種情形的申請人,不予適用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另一方面加強證后檢查,要求各地在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后10個工作日內,對被許可人的承諾內容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被許可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被許可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達不到許可條件的,將依法撤銷其行政許可。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生產者,還會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接下來,該局將督促指導各地秉持“程序簡化但要求不降,許可便捷但監管不松”的理念,在證后首次現場檢查基礎上,用好履責報告、監督抽檢、風險治理、信用監管、聯合懲戒等“工具箱”。同時結合業務培訓、“三服務”等活動,幫助各地解決工作流程、證后監管、風險防范等方面的問題,不斷提升條線干部的能力本領,確保低風險食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全覆蓋試點工作做深做實。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