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岳 倩)7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布,其中規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大噸小標”“百噸王”等行為,并提出了整治貨車非法改裝的一系列措施。
據了解,貨車非法改裝常見的有三類,一是自行改變輪胎規格、增加或減少輪胎數量,增加或減少車軸數量,加高、加寬、加長等;二是自行更換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后橋或車架,更換車輛車身或者罐車罐體等;三是自行將貨車改客車、普通貨車改專用貨車、專用貨車改普通貨車等。
對此,《通知》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整治措施。一是要對貨車生產改裝企業排查整治。包括檢查企業實際生產狀況、檢查貨車產品生產質量、抽查市場在售貨車質量、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等,嚴厲打擊“定制化”超載超限車輛等行為。二是要對貨車維修企業從事非法改裝排查整治。要突擊抽查維修企業“5類重點貨車”(危化、自卸、半掛、輕卡、攪拌)的維修記錄、零配件采購記錄等;嚴禁貨運企業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等違規車輛,發現問題要立即整改。
此外,針對非法改裝貨車在新車上牌照和年檢環節把加裝部分拆下,手續辦完了再裝上的行為,《通知》有的放矢地提出了對貨車登記檢驗環節排查整治、對非法改裝“黑窩點”排查整治的措施。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