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加強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管
要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圍繞5個方面開展自查和整改
本報訊 (楊柳崗)甘肅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通報了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機動車檢驗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和公安交警部門暗訪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各機動車檢驗機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全面自查和整改;資質認定發證部門要嚴格檢驗資質準入管理;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和聯合執法,提高監管成效,確保機動車檢驗服務質量。
據介紹,甘肅省在對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督檢查和暗訪檢查中,發現了4個方面的主要問題,包括硬件檢驗技術條件方面不滿足批準的檢驗車型技術條件要求;檢驗技術人員未經崗前培訓和崗位能力確認直接上崗、技術負責人和授權簽字人基本條件不符合;檢驗操作流程不規范,有漏檢、少檢項目現象;未按照建立的質量體系文件和管理制度執行,相關事項發生變更未按規定要求辦理變更備案。
甘肅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各機動車檢驗機構要嚴格落實對機動車檢驗主體責任,從法律主體責任落實、檢驗設備配置、檢驗場所條件,以及檢驗技術人員條件和管理體系運行5個方面開展全面自查,嚴格對照機動車檢驗檢測標準要求進行整改。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機構自查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自查和整改質量。省局重點抽查,對不能持續保持取證時能力條件或不能保證檢驗服務質量的機構,將依法采取減少批準檢驗能力范圍(限制承檢車型)、暫停檢驗資質或撤銷檢驗資質等處理。
該局還要求,從嚴加強機動車檢驗質量監管。機動車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發證部門要嚴格資質認定條件要求,對法律主體責任、檢驗硬件設施、檢驗場所場地和人員能力條件不能滿足要求的,不得準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日常監管,加大轄區內獲證機動車檢驗機構日常監管力度,強化聯合執法監管,加強與公安、交通和環保等行業管理部門監管方面信息溝通,強化對機動車檢驗監管協同配合,及時發現和查處機動車檢驗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成效,確保機動車檢驗服務質量。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