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德淇
“互聯網時代,人人都是作者”,自媒體發文配圖如何才能不侵權?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線上召開“e版權”訴源共治體系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涉網圖片類著作權案件調研報告》。
(據《經濟日報》)
《關于涉網圖片類著作權案件調研報告》顯示,近兩年時間,北京互聯網法院共受理著作權案件近5萬件,涉圖片類著作權案件占比超一半以上。部分圖片權利人將維權訴訟作為經營方式之一,通過訴訟獲取商業利益、促進版權交易的目的較為明顯;圖片使用人版權保護意識不足、獲取授權渠道不暢,是侵權糾紛多發的主要原因。
圖片版權交易本該是市場行為,交易價格也應在市場中形成,但目前圖片類版權糾紛逐年增加,利用司法程序事后救濟的現象突出,司法定價替代了正常的市場行為,圖片版權市場未能有效發揮其應有功能,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強化保護意識、維護版權具有天然的正義,但也應看到,一些圖片公司長期站在“版權制高點”,揮舞著作權法規的大棒,讓諸多正常使用圖片的個人和機構“動輒得咎”。更有甚者,每年對未經授權使用其圖片的企業積累侵權證據,提起訴訟,或獲得天價“賠償性”收入,或脅迫企業簽訂合作合同,被指設置陷阱“釣魚”維權,嚴重擾亂圖片版權市場的秩序,讓廣大圖片用戶苦其久矣。
顯然,圖片版權亂象必須得到重視和規制,但有效封堵“濫用維權”之漏,進一步規范圖片版權秩序,減少圖片版權爭議數量,不能擠訴訟的“獨木橋”。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初發布的《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強調要有力打擊投機性訴訟牟利行為,努力實現侵權行為的源頭治理和訴訟糾紛的“一攬子”解決。具體而論,不妨將治理關口前移,變革版權交易和侵權預警機制。“先付費,后使用”是圖片資源使用許可的正當途徑,推動網絡服務平臺重新定位角色,建立專門的集約化線上圖片交易市場,在改革作品登記制度、創新圖片授權機制上著力,暢通使用者事先獲取交易信息及授權許可渠道,無疑是解決來源不清晰、授權不規范、授權不夠公開透明等問題的有效途徑。
而從根源上減少、規避圖片版權糾紛的出現,還需圖片權利人、使用人、網絡服務平臺、版權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等各方主體攜手努力,從圖片創作、管理、許可、傳播、爭議解決等各環節入手,對權屬、定性、定量的準確裁判予以系統性治理,共同推進圖片版權保護和治理的規范化進程,促進圖片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