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測檢測日化高級技術支持工程師任海毅圍繞化妝品新條例提出三點建議
品牌方應指導消費者購買正品
□ 本報記者 丁 瑩
化妝品是滿足消費者健康美麗需求的產品,產品正規、安全是美麗的前提保障。華測檢測日化高級技術支持工程師任海毅表示,化妝品品牌方作為產品質量安全的責任主體,在指導消費者正確購買正規產品,確保消費安全,同時驅逐市場低價偽劣產品對正規產品的沖擊,維護品牌形象等方面都具有積極作用。因此化妝品品牌方應對消費者輸出正確、真實的產品信息,以指導消費者辨別真偽產品。他提出3點建議。
完善化妝品標簽信息。化妝品標簽是向消費者傳遞產品基本情況、特征屬性、功效宣稱及安全警示等信息最直接的途徑,是化妝品安全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標簽的合法、準確是指導消費者正確購買、安全使用化妝品的必要保障。《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中對化妝品的標簽管理、應標注內容、禁止標注內容均做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
新條例第三十五條指出,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內容真實、完整、準確。第三十六條明確,化妝品標簽應當標注產品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全成分;凈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7項內容。第三十七條明確,化妝品標簽禁止標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內容,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標注的其他內容。此外,新條例明確了進口化妝品標簽標注的兩種方式:直接使用中文標簽;或者加貼中文標簽,且加貼中文標簽內容應當與原標簽內容一致。
消費者選購產品時,可以通過核實產品標簽強制標示的信息,例如配方全成分表、使用期限、安全警告用語等信息是否完備,以及是否存在醫療暗示等違禁宣稱,來判斷所購化妝品是否合規。同時,還可以借助國家藥監局App“化妝品監管”移動端來查詢化妝品的標簽標識信息與其注冊或者備案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或不存在,則產品質量存疑,可以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新條例第六十一條對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較現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加大了處罰力度,細化了行政處罰情形,新增了處罰到人的規定。
合理化妝品功效宣稱。化妝品功效是產品有效性的重要指標,也是消費者選擇化妝品的重要購買因素,同時也是品牌方避免市場產品同質化、脫穎而出的亮點所在。化妝品應在確保產品安全的前提下,滿足相應功效的有效性。化妝品品牌方應對外公開功效宣稱的證據支撐,讓消費者可以通過產品特定功效宣稱論據,判斷產品是否正規。
新條例中明確,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第二十二條指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在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專門網站公布功效宣稱所依據的文獻資料、研究數據或者產品功效評價資料的摘要,接受社會監督。新條例第六十二條明確了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公布化妝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依情予以相應處罰。
嚴絕虛假廣告宣傳。化妝品廣告宣傳目的是為了更好的推廣產品,讓消費者更好地了解產品性能。但有些廣告立即見效、神奇功能等迷惑性宣傳,極易誤導消費者。化妝品品牌商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要求,真實、合法地進行廣告宣傳。新條例四十三條要求,化妝品廣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對化妝品廣告違反條例規定的情況,第六十九條中列明了處罰依據。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