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國傳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印發實施,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計量比對工作進行頂層設計和系統擘畫,以保障量值準確可靠、滿足新時代計量改革發展要求為目標,大力推進改革創新,更大激發計量比對活力,提升計量比對供給質量和效益,對于推動完善量值溯源體系、計量監督體系,夯實高質量發展計量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一、深刻認識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重要意義
計量比對是保證國際測量結果等效一致的主要手段,是加強計量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方式,是保障量值準確一致的有效措施,對于夯實高質量發展的計量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加強計量比對工作是保障量值準確可靠的客觀需要。我國經濟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計量作為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基礎,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計量比對是確保量值準確可靠的有效措施,特別是計量測試與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互聯網技術的深度融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行業計量數據應用呈現出爆發態勢,計量數據是否準確可靠的問題逐漸顯現,加強計量比對工作對確保量值準確可靠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加強計量比對工作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的內在要求。一方面,大力推動計量比對結果采信,認可機構在實施實驗室認可時要充分使用計量比對結果。鼓勵各有關方面優先推薦或者選擇計量比對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實驗室承擔計量測試任務。國家計量比對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可以作為計量基準、計量標準復查考核、標準物質定級鑒定以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的參考依據之一,可進一步簡化相關程序,壓縮評審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另一方面,計量比對是計量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方式,也是憑技術和數據說話的較為客觀公正的監管方式。加強計量比對工作,擴大計量比對覆蓋面,加大計量比對供給,強化計量比對結果使用,為提升計量監管效能,深化計量“放管服”改革,提供重要支撐。
三是加強計量比對工作是推進計量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措施。為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總局職能,加強頂層設計,強化統一管理,健全計量比對工作機制和管理模式,切實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解決當前各地區各行業計量比對信息互通共享力度不夠、比對項目組織實施規范性不夠、比對供給還不充足等問題,迫切需要完善計量比對工作機制,加快完善計量比對政策制度,推動計量比對全國“一盤棋”發展。
二、準確把握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基本原則
《指導意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各地區、各部門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行動指南,明確了加強計量比對的工作思路、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蘊含著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改革創新。《指導意見》提出的目標和任務,很多都是計量比對制度和管理中的空白點和薄弱點,具有鮮明的改革導向、創新意識。在落實《指導意見》各項任務時,要聚焦熱點難點,打破思維定勢,以改革促發展,破解制約計量比對改革發展的機制性障礙、結構性矛盾、政策性問題,加快建立由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管理,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統籌聯動、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各有關部門和行業要發揮首創精神,大膽探索計量比對工作改革措施。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抓落實關鍵要解決問題。落實《指導意見》,要以解決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和主抓手,著眼于計量比對工作面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找準提升計量比對供給質量和效益的切入點,充分發揮市場力量,鼓勵具備能力的計量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面向社會自主組織實施計量比對項目,更大激發計量比對工作活力,規范計量比對項目組織實施,強化計量比對結果使用,以解決實際問題的實效,來檢驗計量比對工作成效。
三是堅持統籌推進。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是實現計量比對工作突破的重要方法。計量比對涉及到計量改革發展的各個方面,需要其他方面密切配合。隨著計量比對工作的不斷深入,計量比對本身的關聯性和互動性進一步增強,只有全面考量、加強協同、配套推進,才能取得良好綜合效應。在落實《指導意見》過程中,要注重由點及面、由淺層向縱深推進。要大力加強政策研究,注意條塊結合、上下聯動,注重關注基層、夯實基礎,加快構建一體化聯合推進的計量比對管理和工作機制。加強計量比對與其他管理制度銜接,大力提高計量比對結果的實際采信和“含金量”。
三、切實抓好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重點任務落實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指導意見》明確了加強計量比對工作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在落實《指導意見》過程中,要強化責任擔當,沖破思想束縛,拿出啃硬骨頭的勁頭,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把落實文件要求、適應實踐需要、符合基層期盼統一起來,把解決問題、務實管用、簡便易行統一起來,一項任務一項任務盯住抓落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見到實效。
一是創新工作機制,構建充滿活力的計量比對工作格局。要加強計量比對工作,必須凝聚各方面力量,推進工作機制創新,形成工作合力。《指導意見》總結近兩年計量比對工作實踐成果,注重推動形成計量比對機制化工作格局,明確提出建立由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管理,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統籌聯動、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鼓勵各有關部門和行業加強計量監管體系建設,積極運用計量比對手段提升計量監管效能,確保量值準確可靠。鼓勵政府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創新計量比對組織方式,通過“精準比對”等方式開展精準計量監管。為提升計量比對供給能力,可遴選確認若干符合要求的計量技術機構,鼓勵其在確認的能力范圍內,面向社會自主組織實施計量比對項目;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社會團體組織實施計量比對項目。
二是科學規范管理,提高計量比對結果的權威性公正性。計量比對是一項技術性、管理性、系統性很強的活動,比對結果的權威性和公正性是計量比對的“命根子”,因此健全制度規范、科學規范管理才能確保計量比對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指導意見》提出,計量比對堅持“誰主管、誰監管,誰組織、誰監管”的原則,構建職責明確、銜接配套、務實管用的管理模式;加強計量比對信用信息公開,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對串通比對結果或提供虛假數據等情況的實驗室所在機構,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計量比對主導實驗室所在機構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自身監督,按照相關計量技術規范要求,做好計量比對項目組織實施的風險分析和全過程管控。《指導意見》對計量比對傳遞標準(樣品)或參考值的溯源性和穩定性、計量比對結果使用、計量比對制度規范建設、計量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等,也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是加大計量比對供給,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當前,計量比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還比較突出,供給質量和效益還不高。《指導意見》注重計量比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瞄準提高計量比對質量和效益,在進一步做好計量基標準計量比對的同時,大力組織標準物質計量比對,將其作為標準物質監督檢查的重要手段。《指導意見》還提出加強計量比對關鍵技術研究,鼓勵在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以及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計量應用場景,研究開發新型計量比對技術和方法,促進計量比對項目擴容提質增效。《指導意見》鼓勵在5G、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領域探索開展數字量、動態量、極端量等計量比對,提高計量數據準確性和有效性。《指導意見》強調,積極推進計量比對結果向社會公布,大力推動計量比對結果采信,充分發揮計量比對效益,認可機構在實施實驗室認可時充分使用計量比對結果,鼓勵各有關方面優先推薦或者選擇計量比對結果符合規定要求的實驗室承擔計量測試任務。
四是構建在線服務平臺,大力推進“互聯網+計量比對”。加快推進“互聯網+計量比對”,是加強計量比對工作、提高計量比對效益的關鍵之舉,有利于提高計量比對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指導意見》提出,推進構建全流程一體化的計量比對工作在線服務平臺,強化項目需求和項目實施線上供需對接,推動各類計量比對項目通過在線服務平臺實行信息歸集和向社會公開發布,推進計量比對在線服務平臺與其他計量信息系統互聯互通。這將解決計量比對信息分散、數據共享不暢、業務協同不足、服務便利度不高等問題,推動計量比對從“線下跑”向“網上辦”、“分頭辦”向“協同辦”轉變,實現需求集中收集、事項集中發布,能夠避免計量比對項目重復開展,提高社會公眾查詢和采信計量比對結果的便利度。
(作者單位: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