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孫建新 吳 煒)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國家生態文明標準化示范區評估會召開,由市場監管總局組織、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吳豐昌院士領銜的評估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質詢討論,對該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標準化示范區工作進行全面審核,相關工作獲得專家一致肯定,認定評估結論為優秀。
一直以來,湖州市奮力當好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樣板地、模范生,探索形成生態文明建設“湖州模式”。2015年10月,湖州市獲批創建國家生態文明標準化示范區,成為全國唯一在生態文明領域開展標準化試點的城市,肩負起為全國生態文明標準化建設探索路徑、積累經驗和提供示范的重要使命。
高標準決定高質量,全面系統、創新引領的標準體系,是生態文明高質量發展的堅實核心。5年來,湖州市始終堅持以“生態+標準”為關鍵路徑,在推進生態文明標準化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湖州范例”。機制建設上,在全國率先建立立法、標準、體制“三位一體”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貫穿生態文明建設全過程、全領域;標準體系上,堅持以標準需求為導向,構建了七大標準體系;標準制定上,聚焦創新領跑工作,實施十大標準化工程,制定發布生態文明建設標準87項,其中美麗鄉村標準獲評首屆“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重大貢獻獎;試點示范上,圍繞美麗鄉村、生態農業、綠色制造等特色領域,建成生態文明標準化示范點75個、生態文明標準化示范帶11條,有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各項標準落地實施。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