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社會多元共治 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專家建言如何進一步規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競爭秩序
□ 本報記者 彭 燮
“競爭不光要有規矩,更要守規矩。”中國科學院大學網絡經濟和知識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呂本富教授研究數字經濟已經20多年了。在他看來,相比過去,中國互聯網行業的競爭“更有規矩了”,但要放在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背景下看,依然還有很多需要規范的地方。
“強制獨家合作”“瘋狂燒錢補貼”“直播刷單”……在紅紅火火的“不見面交易”背后,隱藏著許多的灰色地帶。甚至在一些從業者看來,這是互聯網競爭繞不開的“常規打法”。針對這些問題,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成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認為,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的核心在于,利用不平等的市場地位和不對等的信息獲取能力,損害消費者和行業其他主體的正當權益。
今年7月,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維護平臺經濟良好市場秩序 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座談會,阿里巴巴、京東等20家國內主要互聯網平臺企業在會上簽署了《互聯網平臺企業關于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承諾》,承諾內容包括依法合規,促進行業有序發展;堅持互利共贏,實現共同發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良好競爭秩序;落實平臺責任,強化平臺治理;堅持正確價值觀,加強企業自治;加強溝通協調,依法維護自身利益等6個方面。
對此,呂本富認為,組織企業自我承諾,也是“開展包容審慎和協同監管”的方式之一,其出發點是加強行業自治和企業自律。在他看來,良好的互聯網競爭環境,需要政府、平臺企業、消費者各司其職,平臺要做好自律,政府實施有效治理,消費者進行監督和反饋。例如,承諾中提到的“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對發現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采取必要措施,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侵權行為”,這里頭既提到了企業自身的平臺治理工作,還包括政企聯合打擊侵權行為。“如果企業只是把承諾停留在紙面,而不具體落實,這個時候就需要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來共同監督,共同規范。”
黃勇認為,要想給電商平臺競爭立“規矩”,既要有國際化的視角,也要結合本土特點。中國的互聯網行業是在寬松的政策環境之下產生并成長起來,因此,在規范競爭的同時,還應考慮如何激發行業創新的持續性動力。“實踐證明,政府部門強化包括反壟斷在內的規范競爭執法、司法,會促進企業的自律和合規,同時企業的合規也會推動政府相關執法和司法的提升,從而形成競爭秩序多元共治的良性循環。”
在互聯網行業的監管和規范過程中,政府部門應該扮演什么樣的角色?黃勇建議,監管部門“對暫時看不清的行為做更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礎上再來決定哪些問題可以通過市場調節機制解決,哪些問題需要政府干預。
組織企業進行自律承諾,一方面是鼓勵并支持行業領軍企業帶頭自律,并歡迎社會各界對承諾內容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另一方面也是為政府后續監管提供了抓手和依據。他表示:“行業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在促進互聯網行業健康快速發展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多成果,最終的目的是要讓互聯網行業的健康發展惠及更多的用戶和消費者。”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