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召開全省消費品召回工作會議
建立線索共享機制 構建社會共治體系
本報訊 (吳 杰)10月26日,青海省消費品召回工作會議在西寧市召開,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消費品部副主任鄭杰昌介紹全國消費品召回工作開展情況,解讀《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分析講解了國內消費品召回相關案例。青海省各市(州)、縣(區)市場監管局、青海省召回管理技術支撐機構80余人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消費品召回是守住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底線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消費品召回行政監管體系對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加強消費品安全監管具有重大意義。尤其在當前我國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背景下,要充分認識到消費品召回在更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市場公平競爭、豐富和提高人們的物質生活條件、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通過缺陷消費品召回這一有力手段,助力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會議強調,消費品召回是一種行政監管手段,要因地制宜,加快能力建設。各地市場監管局要盡快明確工作職能,確保有人抓、有人管;要加強業務能力培訓,不斷擴大培訓覆蓋范圍,全面提升基層局召回監管能力和企業對缺陷產品召回的認知度;要深入理解和準確把握《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各自任務和具體程序,主動履行職責。
會議要求,全面加強缺陷信息收集,重點整合內部資源,實現內部信息互聯互通互享,建立起消費品質量安全問題線索共享機制;盡快推進產品傷害監測與預防干預工作,通過建立哨點醫院、消費投訴點等常態化傷害監測渠道,提高消費品傷害的預防和干預效能;鼓勵和引導企業建立健全消費品缺陷信息收集分析處理制度和消費品可追溯等制度。全面構建社會共治體系,加強對消費品召回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督促企業落實消費品質量主體責任;做好消費者安全教育工作,引導消費者正確消費、合理維權,維護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群團組織的引導和自律作用,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消費品召回工作,通過多方的共同努力,不斷增進消費者、企業和社會各界對缺陷消費品召回的了解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逐步構建起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體系。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