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現在,喜歡進口食品的消費者越來越多,線上線下進口食品銷售增長都很快。但是,進口食品雖提供了更多選擇,也一定要注意質量安全問題。畢竟,并不是遠來的和尚都會念經,而遠來的食品因其“遠”也可能隱藏風險。近日,有媒體披露了這樣一起案件,具有典型意義,應引起人們的關注。
消費者方女士在一家網店購買了3罐日本某品牌嬰幼兒奶粉。收到貨后,她從網上查詢“進口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未查到所購買奶粉的生產企業。于是,她要求網店提供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手續材料,但網店只堅稱奶粉沒有問題,并不能提供相關材料。方女士認為網店有問題,將其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網店“退一賠十”。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產品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因此支持了方女士的訴訟請求。
涉案產品是奶粉,屬于特殊食品,依據《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乳制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乳制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乳制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乳制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本案中,網店通過網絡銷售的涉案進口奶粉不是我國目前準入的食品,并且該店無法提供進口貨物的相關報關單據、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進口食品所應具備的材料,所以,法院認定涉案奶粉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缺失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材料,這一問題在網絡售賣進口食品領域非常突出。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食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合格,并按照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具體包括報關單據、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如果沒有這些材料,則會被認定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其實,擁有檢驗檢疫合格證等材料是后續的程序,對于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企業商家(包括出口商、代理商等)而言,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向中國海關總署備案注冊。因此,國內消費者購買進口食品時,可以通過進口商備案系統或者海關總署官網查詢。曾有消費者在網上購買了一些標稱“越南原裝正品”的燕窩產品,其不放心產品質量,就上網查詢關于該產品的相關信息,結果發現,目前我國僅允許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燕窩產品以正常貿易的形式對我國出口,而越南不在名單之列。也就是說,這位消費者買到的越南燕窩產品,無論以何種方式進口到我國境內,均違反了相關規定,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
這就提醒同進口食品打交道的商家,一定要詳細了解食品進口流程,特別是國內店鋪經營者,要對進口商、出口代理商的資質與合格證明材料逐一審核查驗,否則,很可能面臨經營風險。國內消費者也要注意對進口食品進行驗明正身,既要查看進口食品的報關單、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也要關注進口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代理商的備案信息。
發現問題怎么辦?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前文提到案例中的方女士,既懂得如何查詢產品和商家相關信息,又知道主動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自我保護,其消費理性可為師,其維權意識可為范。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