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梁曉飛)近日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了解到,為壓實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山西創新煤礦安全管理模式,緊盯煤礦生產作業的關鍵環節,在全省煤礦實行安全監察專員制度,嚴防事故發生。
煤礦安全監察專員由具有煤礦主體專業的礦領導、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擔任。這項制度最大的特點是,明確煤礦安全監察專員承擔下井帶班期間煤礦生產安全首要責任,通過責任倒逼,把控煤礦生產作業的關鍵環節,杜絕違法違規操作。
按照規定,煤礦安全監察專員的職責與煤礦主要負責人、其他業務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互不替代。煤礦安全監察專員不在井下值守帶班,或者在排放瓦斯、巷道貫通、爆破、動火作業、火區封閉和啟封、過地質構造等關鍵環節不在現場監督確認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目前,山西共有954座生產建設煤礦,其中生產煤礦637座,產能100395萬噸/年。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