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龔志偉)近日,四川省自貢市市場監管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接到舉報,稱富順縣某加油站存在無充裝許可非法充裝液化天然氣的情況。
接到舉報后,自貢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科經初步摸排,與特種設備科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富順縣某加油站開展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該加油站配置有CNG和LNG充裝設備,且正在充裝液化天然氣,但現場不能提供氣瓶充裝許可證,執法人員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充裝液化天然氣。隨后,富順縣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月4日向該加油站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其停止充裝液化天然氣。經調查,富順縣某加油站未取得充裝許可證,從2020年11月24日開始,從事充裝液化天然氣的業務。該加油站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相關規定,自貢市市場監管局于1月4日予以立案調查。
1月6日,聯合檢查組再次前往該加油站調查取證,現場發現該加油站的LNG和CNG氣體充裝設備仍在正常運行,從事非法充裝業務,經核查賬務信息,從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月6月,非法營業額達205萬元。自貢市市場監管局指令富順縣市場監管局現場查封該加油站的CNG和LNG設備。
目前,自貢市市場監管局已將該案前期調查情況于1月11日移送富順縣公安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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