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
市場監管總局等負責統籌協調有關任務落實
本報訊 (記者 徐 風)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全文見二版,以下簡稱《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方案》強調,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對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堅持平等準入、公正監管、開放有序、誠信守法,暢通市場循環,疏通政策堵點,打通流通大動脈,推進市場提質增效,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
《方案》從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等方面提出51條具體措施。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的措施涉及全面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完善公平競爭制度等3個方面的工作;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的措施涉及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發展知識和技術及數據要素市場等4個方面的工作;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的措施涉及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強化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等3個方面的工作;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的措施涉及有序擴大服務業市場開放、推動規則等制度型開放兩個方面的工作;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的措施涉及推進綜合協同監管、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健全依法誠信的自律機制和監管機制、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加強對監管機構的監督、維護市場安全和穩定等6個方面的工作。
《方案》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貫穿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全過程,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意義,按照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積極主動作為,破除本位主義,增強合作意識,認真抓好行動方案落實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高標準市場體系示范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負責統籌協調有關任務落實,及時對行動方案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和督促指導,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