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加大質量提升獎勵扶持力度
設立質量提升發展基金3000萬元
本報訊 (王金臣 記者 李 輝)“設立縣級質量提升發展基金,基金規模為3000萬元,納入縣財政預算管理,并視情況逐年增加。主要用于支持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品牌升級、質量創新、知識產權服務與運用,提高制造技術及工藝水平、研究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建設應用現代質量管理體系和各類表彰獎勵。”近日,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政府印發《來安縣質量提升獎勵扶持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持續推進來安縣質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質量水平,推動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根據《若干規定》,對來安縣的組織或個人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滁州市市長質量獎、來安縣縣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50萬元、40萬元、10萬元。獲得安徽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獎勵10萬元。對獲得中華老字號的企業,獎勵20萬元;對獲得安徽老字號的企業,獎勵10萬元;對獲得滁州老字號的企業,獎勵5萬元。
在質量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對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徽省地方標準、滁州市地方標準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5萬元、3萬元,對承擔國家級或省級標準化項目(農業標準化示范區、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單位)的主體,在項目通過國家或者省級主管部門考核驗收后,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扶持資金。對新獲得國家、省級“標準創新貢獻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通過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獲批承擔全國和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含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通過國家級、省級、市級能源計量考核的重點用能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對能源計量示范單位獎勵2萬元。對取得省級最高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檢測技術機構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注冊的檢驗檢測機構,取得國家級資質認定證書,并持續經營一年以上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省級質檢中心發展,對現有的精細化工和軌道交通兩個省級質檢中心,每年給予200萬元專項經費用于開展檢驗檢測質量提升行動。檢驗檢測機構成功申報國家級專項特色檢驗檢測中心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成功申報省級專項特色檢驗檢測中心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若干規定》對知識產權工作的獎勵予以細化。對獲得馳名商標的給予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涉外商標注冊的每件獎勵7000元,獲得一般商標注冊的每件獎勵1000元。獲得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的,每項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每項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授權的中國發明專利,每件給予2.5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國家級分別獎勵30萬元、30萬元、20萬元,省級分別獎勵10萬元、10萬元、8萬元;對來安縣市場監管技術機構成功申報國家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或技術創新中心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成功申報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科技計劃項目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成功申報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科普基地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