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朱 濤 記者 龔志偉)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長江“十年禁漁”的重要決策部署,打擊市場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四川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積極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安排,深入推進“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
樂山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多部門深入推進專項行動。一是實施“供給鏈”全面禁漁。與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協調對接,建立“信息互通、線索互享、協查互助”聯動機制,執行“日常巡查+夜間暗查”措施。今年以來,查處違法電捕魚案9件,勸導違規垂釣880 余人次。二是清查消費終端。對相關市場主體“一戶一檔”建立管理檔案,全覆蓋落實巡查檢查。今年以來,檢查市場主體10854家次,責令整改104家。監測魚類銷售及餐飲服務類廣告328條次,篩查線上平臺涉及關鍵字信息660余條,刪除屏蔽違法違規交易信息7條。三是扶持漁民上岸。共同實施對持有合法證書漁船實行“一船一檔”臺賬監管、分級建立退捕漁民“五清”實名臺賬。相關部門通過專場招聘會、公益性崗位等方式,促進747名漁民轉產就業。
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依法向轄區某餐飲服務經營者送達處罰決定書,對其虛假宣傳經營野生江魚的違法廣告行為進行嚴厲處罰。此前,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某餐飲服務經營者在某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經營野生江魚的廣告。經調查,廣告中所謂的“雅礱江里的魚”,為該餐飲服務經營戶從攀枝花市鹽邊縣國勝鄉購進的人工養殖的細甲魚。該餐飲服務經營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東區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并進一步加大了宣傳力度。
蒼溪縣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對一家庭農場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立案調查。據悉,該縣某家庭農場為招徠顧客,提高關注度和關鍵詞搜索率,在其經營的淘寶網店發布“外塘蒼溪鱉野生甲魚大水面水庫活體鮮活食用免郵生態老鱉水產”“原生態野生蒼溪鱉蛋”的銷售信息。據了解,該家庭農場銷售的甲魚、鱉蛋均屬農場自養,并非野生甲魚、鱉蛋。當事人在網店發布的野生甲魚、野生蒼溪鱉蛋宣傳內容,系自行編輯后委托他人上傳。
《中國質量報》【“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