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劉 強 記者 傅江平)為規范微信個人賬號的信息發布行為,保障微信用戶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權益,3月12日,微信安全團隊發布《微信個人賬號發布違禁品信息及欺詐行為打擊公告》,將2021年以來對微信個人賬號發布違禁品信息及實施欺詐行為開展的專項治理結果進行了公示。
公告稱,公民在互聯網上售賣違禁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能違反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同時,根據《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賬號使用規范》等相關規定,個人賬號不得發布、展示、傳播的各類違禁品售賣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煙、電子煙、催情迷藥、低俗色情、外掛、代孕、個人隱私信息、非法保健品、醫療器械等。
除售賣違禁品之外,針對各類欺詐行為,微信成立了反欺詐項目組,聯合各個團隊共同進行治理。2021年1-3月,微信共計對84598個欺詐類惡意賬號進行了階梯式處罰,其中刷單兼職網賺類欺詐賬號15977個、仿冒客服免費送類欺詐賬號13419個、投資薦股類欺詐賬號12789個。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