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何 可)3月12日,在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和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聯合舉辦的第四屆3·15互聯網消費論壇暨網絡商品質量與平臺責任研討會上,《全國部分消協組織2020年比較試驗匯總分析》正式發布。
該研究顯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消協組織2020年發布了22次標注樣本來源的比較試驗結果,涉及測試商品1191件。其中,線上采樣不達標率為38.70%,線下采樣不達標率30.64%。線上采樣商品不達標率明顯高于線下采樣商品。
針對線上商品不達標率較高問題,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平臺內銷售商品不達標率較高,說明平臺在規則制定或日常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漏洞和短板,或者存在把關不嚴、管理不力、責任不強等問題。平臺需要增強法律和責任意識,誠信守法經營,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平臺內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網絡商品不達標率較高,主要是電商平臺的責任太輕。”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會長何山表示,網絡商品的銷售商家地域很廣,消費者遇到問題找銷售商家維權的成本很高,平臺一般只要提供商家聯系方式就可以規避責任。所以應該繼續加大平臺的責任。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