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草案)》進行一審。該草案有兩項規定引人關注:一是自助餐經營者可以采取事先約定的方式,對造成浪費的消費者收取相應費用;二是餐飲單位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消費者自己浪費要付出代價,餐飲單位讓消費者浪費也要付出代價,這種從消費者和餐飲經營者兩端同時發力的硬約束措施,對于餐飲浪費這種社會病癥,可以說是找準病根,施以猛藥。期望北京市這一規定能夠盡快出臺實施,并發揮示范作用,為其他地方制止餐飲浪費提供借鑒。
2020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出重要指示。他指出,餐飲浪費現象,觸目驚心、令人痛心!強調要加強立法,強化監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
習近平總書記一直高度重視糧食安全和提倡“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社會風尚,多次強調要制止餐飲浪費行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出臺相關文件、開展“光盤行動”等措施,大力整治浪費之風,“舌尖上的浪費”現象有所改觀,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公款餐飲浪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同時也應當看到,一些地方餐飲浪費現象仍然存在,必須制定實施更有力的舉措,推動全社會深入推進制止餐飲浪費工作。
制止餐飲浪費,其重要意義再怎么強調都不為過。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全球食物浪費占全部食物產量的1/3,每年要浪費13億噸的糧食。與此同時,全球仍有7億人處于饑餓狀態。也就是說,全球食物浪費與食物匱乏長期并存。盡管我國的食物浪費水平要低于歐美國家,但因為中國的人口基數大,絕對數量仍比較驚人。《人民日報》2020年8月12日報道稱,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等機構對北京、上海、成都、拉薩4個城市366家餐館進行實地調研發現,餐飲業人均食物浪費量為93克/人/餐,浪費率為11.7%。據測算,我國城市餐飲業僅餐桌上食物浪費量就高達1700萬噸至1800萬噸,相當于3000萬人至5000萬人一年的食物量。
餐飲浪費的負面影響不只表現在經濟領域。糧食的生產、儲運、消費與自然資源和環境要素的利用息息相關:生產環節,農作物的種植不僅需要利用土地資源,消耗水資源,而且現代農業通常需要使用化肥、農藥和地膜,從而導致對土壤、水體、空氣的污染;糧食儲存和運輸環節,需要消耗能源等資源;糧食消費環節,廚余垃圾對生態環境的危害是我們最為熟悉的一個方面。因此,從減量化的角度說,節約糧食、杜絕浪費對生態環境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
相應地,做好減少食物浪費的工作,會帶來極為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世界資源研究所(WRI)曾做過一項推行食品浪費減少計劃的調查研究,結果發現,在參與調研的17個國家和地區的1200個商業點中,99%的工廠在推行計劃后都顯示出了積極的財務結果,有超過半數的工廠獲得了高于成本14倍的收益,甚至有投資了1歐元得到了618歐元收益的情況。家庭在減少食物浪費的同時,也可以省錢——購買減少了,花費自然減少。雖然每個國家的情況不盡相同,但節省食物所帶來的經濟回報都是非常可觀的。
不管是從正的方面還是從反的方面看,制止餐飲浪費勢在必行。而從多年推行制止餐飲浪費工作的實踐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一個主要原因是缺乏硬約束。許多法律學者建議,制止餐飲浪費,除了發出“倡議”,還要從立法層面進行規范。可嘗試地方立法先行。北京市擬出臺《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草案)》,就是很好的實踐。
對于一般公眾和消費者,可以從道德層面進行倡導,就立法而言,地方可以先出臺管理辦法,再結合各地實踐經驗,加快推進專門法律的制定,集中執法力量,形成部門聯動態勢,織密法律保障網絡。針對機關單位、企業、餐飲公司、學校等,精準設定監督主體,對浪費現象采取警告、公示、訓誡、罰款等多種手段,完善懲治浪費的法律體系。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