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孟 宇 李紅軍 閆錫坤)連日來,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突出監管重點,以標準促規范,啟動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為春耕備耕工作保駕護航。
為保障春耕有序開展,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分3個階段開展專項整治,劃定了一系列檢查重點。一是圍繞農村和城鄉結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等重點領域和生產、銷售(包括互聯網銷售)種子、農膜、滴灌帶、化肥等重點農資產品進行整治。二是對農資生產、銷售經營主體資格加強檢查,檢查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行為。三是重點查處虛假宣傳、商標侵權、價格違法案件,并組織開展監督抽查,做好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工作。
同時,他們以標準促規范,提升農資市場整治效果。嚴格按照檢查標準,開展執法檢查。一是檢查農膜生產企業是否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是否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檢查農用薄膜銷售者是否依法建立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農用薄膜的名稱、規格等內容。二是檢查滴灌帶、肥料產品標簽是否按執行標準的要求規范標注,是否有產品合格檢驗報告,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化肥生產企業是否持續保持獲證資格。三是檢查農藥、化肥、種子、農膜這4類農用物資包裝凈含量是否在允差范圍,用于貿易結算的計量器具是否按期檢定。
此外,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還加強部門聯動,打造協同共治局面。為保障在農資市場整治中發揮監管長期效能,推動構建監管長效機制,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充分發揮橫向協調、縱向協作機制作用,一是要求市局各科室之間各司其職、加強協作,確保整治工作更全面更深入;二是加強對屬地監管部門督導,要求各旗縣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轄區內的農資市場監督檢查等專項整治工作,建立相應農資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臺賬,依法、依規、依職責、依程序開展執法檢查,對抽檢不合格的單位依法進行后處理。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