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
自7月1日起將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從山西省政府新聞辦3月25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已經正式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明確自2021年7月1日起,山西將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據介紹,《行動方案》分為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3個部分。其中,重點任務主要包括5個方面:強化生產源頭整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管控流通環節,壓實監督管理責任;推廣替代產品應用,增加綠色產品供給;加強回收處置建設,提升資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完善支撐保障體系。
據悉,《行動方案》提出了比國家要求更高的禁限塑提速目標,突出體現在“六個更”上:重視程度更高——《行動方案》由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提出成立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的山西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形成高位推動、通力合作的態勢;范圍更廣——《行動方案》由國家要求的省會城市建成區實施范圍,擴大到大同、長治、臨汾3個省域副中心城市;時間更前——山西省對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用品這3種難回收、消耗量大的塑料制品的禁限塑時間比國家要求提前了1至2年;治理體系更健全——山西堅持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五環聯動”(生產、銷售、使用、回收、處置),提出了具體管理措施,強化了部門責任,細化了保障措施,完善了政策體系;治理更規范——山西省正在開展《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規定》的立法工作,將禁限塑工作納入法治化的軌道,更加合法合規地推進實施;宣傳輿論氛圍更濃厚——山西省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省委宣傳部制定宣傳工作方案,要使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家喻戶曉。
目前,山西省可降解塑料產能達到4萬噸,產品通過了國家塑料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部分國際標準化組織認證,遠銷意大利、英國、法國、印度等30多個國家和地區。
據了解,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先后印發《關于落實〈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方案〉重點任務的通知》和《聚乙烯農用地膜和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實施方案》,重點加強對塑料制品質量監督檢查、抽查和違法案件查辦等市場監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3649人次,檢查2233家生產經銷企業,發現問題并責令整改115起,立案查處14起,抽查農用地膜和塑料購物袋351批次,發現并處置不合格產品33批次。在進行檢查抽查的同時,山西省市場監管部門共計向塑料制品生產銷售企業發放禁限規定告知文件14350余份。
根據《行動方案》任務分工,下一步,山西市場監管部門將協同相關部門持續推進塑料污染治理,立足市場監管職能,重點從加強監督檢查、嚴格依法監管、做好違法案件查辦、實施信用監管4個方面,抓好工作落實。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