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在商場買到定量包裝商品后,你會不會稱一稱、數一數?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你要小心了。據媒體報道,一位消費者在一家超市購買某品牌標稱為200張的紙抽,發現實際只有166張,于是她向當地消協投訴。消協聯系到商家進行溝通,商家解釋,定量包裝商品一般都會有誤差,數量上多點少點都是正常的事,消費者不必太在意。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商家同意補償該消費者一盒紙抽。
盡管商家補償了消費者,但其對定量包裝存在誤差的解釋是錯誤的,讓消費者“不必太在意”的態度更有問題。現實生活中,許多定量包裝商品的確如該商家所言,實際的量(重量、長度、數量)與標稱的量存在一定出入,或者多一點,或者少一點,但誤差是有限量標準的,不能差太多。多一點當然沒問題,若少了,超過國家法規標準規定限量值,就要被處罰。
根據計量技術規范《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關于凈含量與允許短缺量的相關規定,質量或體積定量包裝商品標注凈含量(Q)在500~1000克(或毫升)范圍的,允許短缺量(T)小于15克(或毫升)。按百分比算,允許短缺量應小于Q的1.5%。像紙抽這種計數定量的包裝商品,其允許短缺量也是有相應范圍的,根據上述規則,Q≤50的,不允許出現短缺量,Q>50的,允許短缺量應小于Q的1%。文首那位消費者所買紙抽實際數量少了34張,短缺量為Q的17%,遠超了國家規定所允許短缺量的值。
既然國家計量規范有允許短缺量這一說,那么對待定量包裝商品出現不足量問題就不能一概而論。事實上,定量包裝產品出現定量偏差,往往是難以避免的。一般來講有這么幾個原因:一是由測量設備本身不夠準確引起誤差,這個是無解的,因為這世界上不存在百分之百的準確;二是測量方法不夠完善,不管是稱重法、體積法,任何計量方法本身都有缺陷;三是測量值受環境影響,溫度、濕度等環境條件變化會反映到計量結果上;四是測量人員存在問題,業務素質、實踐經驗及操作時的狀態等,都會對計量值產生影響。
有上面幾個方面的原因在,定量包裝商品定量不準確就可以理解了。然而,這絕不能成為商家推卸責任的借口。我們知道,偏差之偏,正常情況下有往里偏,就有往外偏,若定量包裝商品只往一個方向偏,即只會減量,那就不正常了。減的量在國家規定允許的范圍內,這沒什么說的,但超出了范圍,一定是商家故意做了手腳,就是失信之舉。別小看那不太明顯的計量偏差,所謂聚沙成丘,小錢多了久了就攢成大錢。比如,媒體曾報道一起食品企業計量作弊案件,監管部門在該企業生產現場對其25千克包裝產品進行抽查時發現,單袋定量均存在負偏差,平均少200克。該企業日產量達200噸,如此算來,一天就少裝1600千克,按4元/千克計,一年下來該企業就會憑此偏差牟利達200萬元。
對于定量偏差問題,客觀因素方面的不足當然要解決,但它們對市場發展及消費者權益的影響并不大,也并不急迫。畢竟,這有賴于人類整體科技的進步,而那些商家出于自身利益考慮而制造的偏差,才是影響最大也急迫需要解決的大問題。這就要求政府完善計量法律法規標準,不斷加強市場管理。要求并監督企業嚴格實行定量包裝商品進貨驗收制度,設立專用計量器具,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基礎臺賬,對驗收不合格的定量包裝商品一律不準上柜臺。對進貨把關意識不強、計量違法行為嚴重的依法予以查處。同時,加強宣傳,提高全社會的計量法制意識,讓廣大消費者都關注定量包裝商品,自覺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只有這樣,商家才不敢動私心,不敢違心偏心,而定量偏差問題也才會越來越少。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