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修訂實施帶來四大新變化
本報訊 (劉 強 記者 傅江平)3月26日,2021年度第3期政企通網絡直播訪談活動在深圳市大數據資源管理中心舉行,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與前海興邦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麥克韋爾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代表,共同就商事登記改革與營商環境改善等問題進行交流。
據悉,2012年,深圳在全國率先制定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時隔7年,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在深圳市人大的悉心指導和大力支持下,堅持以法治引領改革,以改革促進法治,針對商事主體反映強烈的痛點熱點堵點、商事登記監管難點等問題,結合國家和廣東省有關商事登記的法律法規,再次對《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進行了修訂,該規定正式實施近一個月來,已帶來四大變化:
一是在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方面,該規定進一步減少商事登記、備案事項,減少設立登記提交的材料數量,企業辦事更輕松、更便捷、更有自主權。實施個體工商戶自愿登記制度,讓自然人更靈活創業就業。
二是在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方面,深圳在全國率先創設了除名和依職權注銷制度、特殊情形代位注銷制度,有效解決了“失聯”和“僵尸商事主體”問題,為新生企業創造發展空間。
三是在優化企業創業環境方面,深圳推出了“歇業登記制度”“一照多址、一市一照制度”,以及加大名稱登記中馳名商標和知名字號的保護制度、完善商事登記撤銷制度、加大對虛假注冊行為人的信用懲戒制度等,營造了更有利于創業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四是在推進港澳企業跨境經營便利化方面,深圳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商事登記一體化。對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的領域,港澳企業可直接辦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并辦理銀行開戶、稅務、海關、外匯賬戶和審批等事項。
企業代表認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結合深圳實際,立足深圳先行示范,堅持立法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引領性,以法規形式對近年來深圳市實施的簡易注銷、住所托管、商事登記管理聯系人制度等進行固化。在此基礎上,深圳堅持問題導向,變通國家法律法規,創設了一系列與國際通行規則對接,在全國率先規定的新制度,在促進個人靈活就業、加大對外開放力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提升商事主體注銷便利度等方面再次走在了全國前列。
該負責人表示,接下來,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對標國際最好最優,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推動更多改革創新,努力讓深圳成為全球創新創業和投資發展的首選地。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