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杜 兵 記者 龔志偉)近日,《四川省質量促進條例》順利通過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即將正式頒布施行。這標志著四川在全國省級層面率先立法推進質量發展工作,是四川貫徹落實質量強國戰略,大力開拓創新,構筑核心競爭優勢,助推高質量發展的又一務實舉措。這部地方性法規的出臺,將對四川質量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對提升四川質量競爭力水平起到至關重要的促進作用,有助于筑牢四川經濟社會加快發展的質量基石。
早在“十二五”期間,四川就提出開展質量促進地方立法的構想。經多方努力推動,2018年6月,四川省委《關于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定》作出開展質量促進地方立法的重大部署,并納入四川省委重點工作和省政府重點立法計劃,列入省人大常委會一類立法計劃項目和省委督辦事項。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按照四川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積極組織省內外立法調研,加快推進《四川省質量促進條例(草案)》起草工作,先后完成文本起草、意見征集、座談研討、專家論證等工作。
《四川省質量促進條例》包括總則、基礎支撐、創新驅動、品牌引領、保障措施、監督考核、附則共七章四十六條。在立法總體思路上,充分體現黨中央高質量發展部署要求,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把質量強國戰略和質量提升方面的要求轉化為地方性法規,規范了質量促進的各種法律關系;在立法導向上,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明確各類主體基本職責權限,通過“造環境”激發市場主體主觀能動性,讓各類市場主體充分競爭,形成質量促進內生動力;在立法目的上,立足四川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以推動產業發展、回應社會民生質量需求、提升質量效益為出發點,著力提升四川質量國際化發展水平;在促進措施上,主要突出正向激勵,確立技術創新、品牌創建、質量人才、質量信用、質量獎勵等方面的促進措施,激發市場主體質量創新創造的熱情。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