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取消計量標準考評員延續注冊
推動實施全國“一點存檔、多地使用”
本報訊 (記者 史玉成)為系統規范計量標準考評員考評行為,全面加強計量標準考評員隊伍建設,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計量標準考評員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將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計量標準考評員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規定》共26條,覆蓋了計量標準考評員管理的全過程和各環節,主要包括計量標準考評員的申請、考核、繼續教育、監督管理和資源共享等方面內容。
《規定》提出,建立全國計量標準考評員數據庫,推動計量標準考評員信息“一點存檔、多地使用”,放開計量標準考評員使用地域限制,有效解決部分計量標準考評員技術能力不能滿足當地計量標準考核工作需要的問題,最大限度發揮計量標準考評員資源效益。
《規定》提出,將以“審批審核”為主的管理模式調整為以“事中事后監管”為主,取消了原規定中計量標準考評員的注冊要求和注冊有效期,新增計量標準考評員增減考核能力的具體程序和信息變化報送機制。
《規定》明確了計量標準考評員的懲戒措施,對計量標準考評員證注銷、自動作廢的具體情形列出詳細規定,細化和更新了計量標準考評員未按時限要求完成考評任務、超能力承擔考評任務、推銷研制的計量標準裝置等8項禁止性行為,給計量標準考評員從事計量標準技術考評工作戴上了“緊箍咒”,推動建立計量標準考評員“能進能出”的動態調整機制。
《規定》還新增了繼續教育相關要求,要求計量標準考評員主動參加相關法律法規、計量技術規范等方面的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計量標準考評員知識更新的主動性,減少計量標準考核風險。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