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不賣 餐館不做 群眾不吃
四川省樂山市市場監管局“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
本報訊 (彭 君 李燕芩 記者 龔志偉)今年以來,四川省樂山市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春雷行動2021”,以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八個嚴禁”為遵循,持續發力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
宣傳先行,以教示警。樂山市市場監管局印發了1.7萬余份“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通告和2000余份宣傳手冊,在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餐飲單位等地進行廣泛張貼;拍攝了微電影“巴適得板”宣傳片、公益廣告等,在各大新媒體進行廣泛刊播,進一步擴大“長江禁漁”的社會知曉率、覆蓋面;利用入戶檢查、市場巡查、行政約談、業務培訓等方式,面向市場主體廣泛宣傳“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政策法規,適時向社會曝光一批違法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社會宣傳效應和警示教育作用,基本形成“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的良好社會氛圍。
多管齊下,聯合治理。樂山市市場監管局以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餐飲行業為重點,全域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有效斬斷市場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產業鏈。目前,全市共出動監管執法人員1.3萬余人次,檢查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單位等3萬余戶次,現場查驗商家的進貨、銷售臺賬,責令整改進貨來源不明、進貨手續不全等行為350余家次,清理門店招牌、菜單菜品不規范廣告行為210家次,監測戶外廣告12038條次,整治相關違法廣告10條次,監測清理各類網絡平臺信息24070余條,篩查涉及關鍵字信息660余條,及時刪除屏蔽違法違規交易信息83條,向區縣局交辦網絡監測的涉漁線索4條,責令8戶企業對經營范圍中含有“水產品捕撈”等字樣的信息及時進行變更。
重拳出擊,嚴懲違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樂山市市場監管部門堅持常態化日常監管與個案查處并重,堅持有案必查,重拳打擊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行為。目前,樂山市共立案查處涉漁案件24起,結案11起,罰沒款15萬余元。其中,犍為縣市場監管局查獲某餐館用養殖魚冒充野生魚的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馬邊縣市場監管局對當地一家夜宵店非法收購、加工、銷售野生魚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了沒收冷凍野生“麻魚兒”3.25公斤、沒收違法所得588元、罰款31654元的行政處罰。該案為《長江保護法》自3月1日生效以來,樂山市適用該法行政處罰的第一案。
強化聯動,統籌協同。樂山市市場監管局加強與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等相關單位的協作,建立起信息互通、線索互享、疑難互商、協查互助的工作機制,為推進專項行動開展奠定了良好基礎。該局與樂山市水產漁政站聯合印制了1000余份《主要經濟魚類養殖個體與野生個體鑒別參考手冊》,為一線監管人員和消費者提供了有效指引。目前,共開展部門聯合檢查35次,查處銷售違規漁具經營戶3戶,查獲違規攔網535張、地籠兩個、撒網4張。
《中國質量報》【“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