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馬 計)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管,舉報食品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前組織起草了《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獎勵辦法》設立三級獎勵標準。其中,一級舉報獎勵,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完全相符,舉報事項經查證屬于特別重大違法行為,一般按罰沒款金額的5%給予獎勵;二級舉報獎勵,一般按罰沒款金額的3%給予獎勵;三級舉報獎勵,一般按罰沒款金額的1%給予獎勵。同時,經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認定,由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內部人員舉報的,可按照獎勵金額兩倍計算。
《獎勵辦法》明確了“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未經許可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活動或者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活動的”等10類可舉報的違法行為。
《獎勵辦法》強調,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舉報獎勵檔案,并做好匯總統計工作。同時,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泄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