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閆錫坤)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并印發了《2021年全市特種設備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突出分級監管、重點把控和責任落實,進一步提升特種設備安全水平,開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氣瓶充裝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全市全年計劃監督檢查單位總計515家。
針對工作重點及職責劃分,該計劃聚焦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企業,學校、醫院、車站、商場、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具有盛裝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特種設備使用單位3個領域,分別量化和明確了市級和旗縣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具體工作分工:一是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共25家,均為重點監督檢查單位,比2020年增加4家,體現從源頭實施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覆蓋范圍的擴展和監管力度的加大;二是各旗縣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氣瓶充裝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共確定重點監督檢查單位490家。
赤峰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全市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嚴格督促相關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履行“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等安全主體責任,按規定利用特種設備信息化監管平臺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現場監督檢查記錄等各種執法檢查文書要通過移動終端出具;有效借助特種設備追溯系統落實監管責任,提升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信息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或特種設備存在隱患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確保隱患問題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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