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出臺檢驗檢測機構監管及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強化系統性監管打擊虛假檢驗檢測行為
本報訊 (記者 丁 瑩)5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以“強化檢驗檢測機構監管”為主題舉辦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并解讀近期頒布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修正案)》(以下簡稱《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兩部規章。
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司長董樂群介紹,體現加強監管、規范秩序的要求,制定《監督管理辦法》,強化檢驗檢測系統性監管。明確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當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除應當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外,還須依法承擔民事、刑事法律責任;明確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基本行為規范、從業要求和資質要求等;落實新型市場監管機制要求,明確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要求,細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過程中可以行使的職權和義務;明確檢驗檢測活動不規范的一般情形及處罰要求。
“體現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要求,修訂《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固化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董樂群介紹,該辦法明確資質認定事項實行清單管理的要求,避免重復審批,解決資質認定事項范圍不統一問題;明確實施告知承諾的程序和要求,規定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資質認定時,可以自主選擇告知承諾程序;固化優化準入服務便利機構措施,明確將“優化準入程序”作為本次規章修改的重要目標;固化疫情防控長效化措施,明確因應對突發事件等需要,資質認定部門可以公布符合應急工作要求的檢驗檢測機構名錄及相關信息,保障上述機構臨時承擔應急工作。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一級巡視員薛國芹介紹說,打擊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行為是制定《監督管理辦法》的主要目的之一。《監督管理辦法》充分吸收了檢驗檢測監管執法中的實踐經驗,為持續嚴厲打擊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包括統一違法情形的判定尺度、明確實施處罰的法律依據和推動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優化市場準入服務便利機構是此次修訂《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包括4項具體措施,即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程序全面實行告知承諾程序;明確提出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推行網上審批,有條件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頒發資質認定電子證書;將資質認定許可整體由80個工作日壓縮至52個工作日;對上一許可周期內無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檢驗檢測機構,可以采取書面審查方式予以延續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
據介紹,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強化系統性監管,深入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以食品檢驗、機動車檢驗、生態環境監測等高風險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行業整治,保持對突出問題、突出風險的高壓監管態勢。同時,把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創新作為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環節,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度,優化審批服務,不斷增強行業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活力,著力推動檢驗檢測高質量發展。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