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山西省市場監管局日前發布2021年4月份全省市場監管類投訴舉報咨詢數據分析暨消費提示。4月份,山西省市場監管12315機構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咨詢21634件,同比減少34.00%。其中,投訴5201件,占受理總量的24.04%,同比減少66.90%;舉報3814件,占受理總量的17.63%,同比增加161.77%;咨詢12619件,占受理總量的58.33%,同比減少19.16%。
投訴熱點分析顯示,該月商品類投訴3118件,占投訴總量的59.95%;服務類投訴2083件,占投訴總量的40.05%。商品類投訴中,排名前三位的依次為一般食品類、服裝鞋帽類、家具用品類。服務類投訴中,排名前三位的依次為餐飲和住宿類、美容美發洗浴服務類、銷售服務類。
舉報情況分析顯示,該月受理舉報主要內容有廣告違法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食品問題、價格違法行為、產品質量違法行為、違反登記管理行為、違規收費行為、商標違法行為、直銷違規行為等。
就近期民眾比較關注的手機App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山西省市場監管局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發布消費提示——今年3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4部門聯合出臺《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于5月1日起施行),對常見類型App的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是一些消費者仍存在概念不清、隨意授權、不及時解綁等問題,使得自身和他人權益受到損害。因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日常消費和生活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要選用安全合規的App產品和服務,并選擇正規有效的渠道進行下載安裝,不通過來歷不明的鏈接、二維碼下載使用App。
要認真閱讀App的應用權限、用戶協議以及隱私政策說明,了解操作注意事項。
使用App填寫個人信息時,要看清收集哪些個人信息,是否是必需的,特別是支付信息、身份證、銀行卡、人臉指紋等個人敏感信息,一定不能隨意泄露。《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對 39種常見類型App的必要個人信息范圍進行了明確規定,消費者可查閱了解。
由于許多App和服務與消費者的手機號碼進行了關聯綁定,因此,當消費者在更換手機號碼前,應及時將與原手機號碼綁定的關聯銀行、社保等App服務的賬號進行解綁、注銷或者變更。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