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陳 永 江 岱)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福建省食安辦印發《2021年福建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試點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啟動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試點建設工作。該項工作是貫徹落實《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規范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重要舉措之一,旨在以點帶面,進一步推進全省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建設,促進小作坊規范發展、健康發展和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根據《方案》安排,2021年福建省將擇優選取4個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開展試點建設,每個試點建設單位補助專項經費100萬元,建設內容包括小作坊治理體系建設、小作坊監管責任落實、小作坊主體責任落實、加工區規劃與設計、加工區管理與服務等5個方面。試點建設將分為3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申報階段,預計2021年6月中旬前完成;第二階段為試點建設,預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第三階段為試點驗收,預計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方案》要求,要將試點建設融入鄉村振興戰略和為民辦實事項目。縣級市場監管局、食安辦及相關創建單位要制定試點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設區市級市場監管局、食安辦要督促、指導試點建設單位落實具體推進措施,明確建設工作責任,嚴格經費管理,扎實推進試點建設工作,確保試點建設保質保量完成。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