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喬燕強 記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出臺《忻州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指導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并將此項工作列為今年對各縣(市、區)政府食品安全績效考核的指標。
《規范》要求,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負總責,要建立健全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協管員、村(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員聘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將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經費納入預算,為基層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條件。
同時,《規范》明確,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堅持政府統籌管理、誰舉辦誰負責、市場監管部門指導的原則。農村集體聚餐的舉辦者和承辦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負責。鼓勵和支持舉辦者與承辦者之間通過簽訂食品安全協議方式,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各自食品安全責任;鼓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揮保險的他律和風險分擔作用。
《規范》提出,本著“勤儉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在農村集體聚餐中要宣傳貫徹好《山西省預防和制止餐飲浪費規定》,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倡導文明用餐,制止餐飲浪費。另外,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下的聚餐活動,食品安全信息員向村(居)委會報告備案并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101人至200人的,村(居)委會向所在鄉鎮(街道)政府報備,鄉鎮(街道)政府通知駐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派人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在201人以上的,由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并組織進行現場指導。
此外,鄉村廚師、幫廚也要持證上崗。《規范》要求,廚師、幫廚應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必要時應進行臨時健康檢查。患有發熱、腹瀉、咽部炎癥等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廚師、幫廚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所有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披散頭發,佩戴的手表、手鐲、手鏈、手串、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外露。
《規范》還要求,農村集體聚餐食物加工操作區域應遠離垃圾堆、露天糞坑、禽畜圈養地及其他污染源25米以上。無法遠離的,應采取措施進行有效隔離。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