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劉國石 何正君)日前,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持續推進南寧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該局近日印發了《2021年南寧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報送工作培訓,切實提高南寧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風險預警能力。
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是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的重要措施。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將積極推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哨點建設,在日常監管中加強與監測哨點的溝通和指導,不斷探索藥物警戒體系建設,完善哨點建設工作。同時,南寧市市場監管局還積極指導各縣(區)市場監管局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對藥品經營、使用環節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范圍包括:是否將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納入醫療機構質量安全管理重點工作;是否按要求在“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注冊賬戶信息,主動收集并按照時限要求,真實、完整填報藥品不良反應;是否配合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的調查、評價工作;是否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和監測機構組織開展不良事件調查。
接下來,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強保障措施,切實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積極指導南寧市藥品經營、使用單位開展藥物警戒工作,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全市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達到每百萬人口600份,挖掘風險信號、及時預警,提高南寧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風險預警能力。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