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 東)明知3家貨主未取得檢疫合格證明,卻因貪圖倉儲費,仍讓其存放的肉制品入庫。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對“鐵拳”行動中查處的成都某商貿有限公司一案作出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14400元外,并處罰款20萬元。
據介紹,在前期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雙流區市場監管局和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的一次聯合檢查中,執法人員對成都某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一處凍庫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凍庫存有無中文標簽的冷鏈牛副產品,且無法提供以上牛副產品的檢疫合格證明。
經立案調查,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從事的對溫度、濕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貯存業務,未向所在地雙流區市場監管局備案。檢查中發現的無中文標簽牛副產品分別屬于徐某、浦某和甘某3名貨主(3人另案調查),該公司在為其提供牛副產品貯存業務時,明知這批產品未取得檢疫合格證明,仍讓其入庫。該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成都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停止違法行為,對當事人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400元,并處罰款20萬元。
據介紹,該案件是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監管和聯合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相結合的典型案例。
“此類案件的查辦難點是貨主隱蔽,通常難聯系、難控制,庫主不配合。為了讓違法分子難逃法網,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精心策劃開展聯合行動,通過加強多部門聯合執法力度,進一步保障了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成都市市場監管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案正是因為庫主提供便利,才使得貨主的違法行為更加隱蔽,此案打擊了庫主的同時,也有力震懾了貨主,對冷鏈食品領域的違法分子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
《中國質量報》【“鐵拳”行動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