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 東)近日,從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在近段時間開展的校外教育培訓市場行為規范專項整治行動中,該局查處了一起利用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教育培訓違法廣告案件。
據介紹,該案當事人錦官城文化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為介紹推廣該公司的培訓業務,在經營場所旁邊發布6張教育培訓展架廣告。其中,在“用數據說話 用成績證明”的展架中展示了一些有關考試成績的信息。同時,展架廣告還有“XX縣理科、文科高考第一名”“全縣理科狀元”等曾在該培訓機構參加過培訓等內容。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培訓學校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關于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規定。當事人所在轄區的成都市蒲江縣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萬元。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6月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校外教育培訓市場行為規范專項整治行動,下一步,將持續嚴厲查處教育培訓機構、網絡培訓機構存在的虛假宣傳、違法廣告、價格欺詐、不公平格式條款等違法行為,切實回應社會關切,維護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訓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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