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喬燕強 記者 秦海峰)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標準化戰略,規范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以下簡稱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和管理,依據有關規定并結合山西省實際,《山西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經山西省政府同意印發,自今年9月24日起施行。
《辦法》共分六章三十九條。第一章總則,闡明了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的地位、主要任務、建設原則及運行管理機制;第二章職責,明確了山西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市及示范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技術標準創新基地承擔單位、省標準化技術機構等在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申報、建設和運行中的職責;第三章建設,規定了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申報、評審、批準籌建等過程的具體要求;第四章運行,規定了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的組織領導、工作協調機制、服務模式、工作要求等內容;第五章考核,規定了對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的考核內容、時間節點、方式方法和結果運用等內容;第六章附則,規定了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統一命名等相關內容。
山西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充分體現了山西省的省情,創建的領域主要聚焦到“六新”和“十四大”產業集群發展上,能夠為山西省轉型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中國質量報》